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第55号公约《船东在船员患病,受伤或死亡时的责任公约》规定,国际劳工组织任何会员国可在其法律或条例中规定的,其认为必需的例外,包括()。①政府当局的船舶,当这些船舶非从事贸易运输时;②沿海渔船;③非船东的雇主在船上雇佣的人员;④在港口内仅为修理、清扫或装卸船舶雇佣的人员;⑤引航员.
根据我国船员条例,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督促()建立健全船员在船人身安全、健康和劳动安全保障制度。
Ⅰ.船员用人单位;
Ⅱ.船东;
Ⅲ.船舶使用者;
Ⅳ.船长。
有关船员在船受伤或患病应享受的待遇,IL0147号相关国际公约对船东的责任作了()规定。
①负责船员从受伤或患病时起至少6个月的医疗或保养费;
②如船员因伤或病丧失工作能力,船东应支付从受伤或患病时起至少6个月的全部或部分工资;
③船东应负责船员因病或伤离船的遣返费;
④船员任职期间在船上或岸上死亡,除医疗和保养费外船东还应支付埋葬费。
下列有关船员在船受伤或患病应享受的待遇,()与IL0147号相关国际公约对船东责任所作的规定不符。
①负责船员从受伤或患病时起至少6个月的医疗或保养费;
②如船员因伤或病丧失工作能力,船东应支付从受伤或患病时起至少6个月的全部或部分工资;
③船东应负责船员因病或伤离船的遣返费;
④船员任职期间在船上或岸上死亡,除医疗和保养费外船东还应支付埋葬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海员外派管理规定》,海员外派机构与境外船东签订的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应当符合国内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海员外派机构及境外船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②包括外派船员的数量、素质要求,派出频率,培训责任,外派机构对船员违规行为的责任分担等;
③外派海员的工作、生活条件;
④协议期限和外派海员上下船安排。
有关船员管理方面的国际公约有()。
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Ⅱ、SOLAS公约;
Ⅲ、STCW公约;
Ⅳ、国际劳工组织商船最低标准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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