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财务与会计人员应当正确处理财务会计工作与业务发展、客户利益保护与所在单位利益之间的关系,对存在潜在冲突的情形,应主动向( )说明,并提出合理处理利益冲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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