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食物中毒处理要点
常见食物中毒处理要点
一、化学性食物中毒
(一)对患者的紧急处理
1.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2.采取患者血液、尿液、呕吐物标本,以备送检。
3.迅速排毒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和导泻。
(1)催吐:如果服用时间在1~2小时内,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g加开水200ml溶化,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不吐,可多喝几次,迅速促进呕吐。亦可用鲜生姜100g捣碎取汁用200ml温水冲服。如果吃下去的是变质的荤食品,则可服用十滴水来促使迅速呕吐。有的患者还可用筷子、手指或鹅毛等刺激咽喉,引发呕吐。
(2)导泻:如果病人食用食物时间较长,一般已超过2~3小时,而且精神较好,则可服用些泻药,促使中毒食物尽快排出体外。一般用大黄30g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g,用开水冲服,即可缓泻。对老年体质较好者,也可采用番泻叶15g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也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3)解毒:若是误食了防腐剂,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鲜牛奶或其他含蛋白的饮料灌服。如果经上述急救,症状未见好转,或中毒较重者,应尽快送医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要给病人以良好的护理,尽量使其安静,避免精神紧张,注意休息,防止受凉,同时补充足量的淡盐开水。
4.治疗原则: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纠正水和电解质失衡,使用特效解毒剂,防止心、脑、肝、肾损害。(二)化学性食物中毒的诊断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患者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实验室诊断资料进行诊断。
要掌握以下原则:
1.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可疑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发病。停止食用该种食品后,发病快速停止。
2.食物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临床表现为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一般进食后不久发病,常有群体性。
3.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也较短。
4.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5.从中毒食品和中毒病人的采集样品如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检出能引起与中毒临床表现一致的病原。6.实验室诊断以确定病因。
(1)样品应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实验室检验,不能及时送样的应在现场对样品进行妥善保管。
(2)结合病人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特征,推断中毒原因和毒物的性质,选择检验项目。
(3)实验室在收到毒物样品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始检验,检验结果的报告一般最迟不得超过5天。当估计到实验室条件不足时应果断请求上级机构或有条件的部门予以支持。
(4)为检查样品的毒(性)力,可在检验同时进行动物实验。由于采样、用药或技术上或学术上的原因,未取得实验室诊断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但必需由3名以上副高职食品卫生专家判定。
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的诊断
1.流行病学特点:多数原因是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其次为食用含有大量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不新鲜蔬菜所致。
2.临床表现:亚硝酸盐中毒发病急速,除有一般症状外,可见口唇、耳廓、指甲,甚至结膜、面部及全身皮肤出现青紫等组织缺氧表现,自觉症状有头晕、头痛、无力、心率加快、嗜睡或烦躁不安、呼吸困难,并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昏迷、惊厥、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导致死亡。
砷中毒的诊断
1.流行病学特点:引起中毒的原因主要是误食,即把砒霜当成碱面、食盐或淀粉使用,或误食拌有含砷农药的种粮。水果、蔬菜中含砷农药残留量过高。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中含砷较高等也可引起中毒。
2.临床表现:潜伏期短,仅为十几分钟或数小时。患者口腔及咽喉有烧灼感,口渴及吞咽困难,口中有金属味。随后出现恶心,反复呕吐,甚至吐出黄绿色胆汁,重者呕血、腹泻,初为稀便,后呈米泔样便并混有血液。症状加重时全身衰竭,脱水,体温下降,虚脱,意识消失。肝、肾损伤者可出现黄疸、尿少、蛋白尿等症状。重症患者出现头痛、狂躁、抽搐、昏迷等精神系统症状。抢救不及时可因呼吸中枢麻痹于发病1~2天内死亡。
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诊断
1.流行病学特点:
①误食农药拌过的种子或误把有机磷农药当作酱油或食用油而食用,或把盛装过农药的容器再盛装油、酒、及其他食物等引起中毒。
②喷洒农药不久的瓜果、蔬菜、未经安全间隔期即采摘食用,可造成中毒。
③误食农药毒杀的家禽。
2.临床表现:中毒的潜伏期一般在2小时以内,误服农药纯品者可立即发病。根据中毒症状的轻重可将急性中毒分为三度。
①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流涎、胸闷无力、视力模糊等,瞳孔可能缩小。血中胆碱酯酶活力减少30%~50%。
②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出现肌束震颤、轻度呼吸困难、瞳孔明显缩小、血压升高、意识轻度障碍、血中胆碱酯酶活力减小50%~70%。
③重度中毒:出现瞳孔缩小如针尖大,呼吸极度困难、青紫、肺水肿、抽搐、昏迷、呼吸衰竭、大小便失禁,少数病人出现脑水肿。血中胆碱酯酶活力减少70%以上。上述症状中以瞳孔缩小、肌束震颤、血压升高、肺水肿、多汗为主要特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某些有机磷农药,如马拉硫磷、敌百虫、对硫磷、伊皮恩、乐果、甲基对硫磷等有迟发性神经毒性,即在急性中毒后的第2周产生神经症状,主要表现为下肢软弱无力、运动失调及神经麻痹等。
(三)化学性食物中毒的治疗
1.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的治疗:轻症中毒一般不需要治疗,重症中毒要及时抢救和治疗。对重症患者应迅速予以催吐、洗胃、灌肠和导泻。特效治疗可采用1%亚甲蓝(又称美蓝),通常将1%的亚甲蓝溶液以25%~50%葡萄糖液2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用量为每次1~2mg/kg。也可小剂量口服,剂量为每次3~5mg/kg,每6小时1次或一日3次。使用亚甲蓝抢救亚硝酸盐中毒时,应特别注意亚甲蓝用量一定要准确,不得过量,否则不但起不到解毒的作用,反而会加重中毒。另外用美蓝抢救的同时应补充大量维生素C,这样会起到辅助治疗的作用。
2.砷中毒的治疗:砷中毒的抢救原则为快速地、尽可能地将有毒物排出,及时应用特效解毒剂和对症治疗。排出毒物应采用催吐、洗胃。然后立即口服氢氧化铁。特效解毒剂有二巯基丙磺酸钠、二巯丙醇等。对症处理应注意纠正脱水、维持电解质平衡。
3.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治疗:急救与处理原则为快速排除毒物,及时应用特效解毒剂,同时注意对症治疗。(1)排除毒物:迅速给予中毒者催吐、洗胃。为彻底排除毒物,必须反复、多次洗胃,直至洗出液中无有机磷农药臭味为止。洗胃液一般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或者清水,但误服敌百虫者不能用苏打水等碱性溶液,可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1%氯化钠溶液。但对硫磷、内吸磷、甲拌磷及乐果等中毒时不能用高锰酸钾溶液,以免这类农药被氧化而增强毒性。
(2)应用特效解毒剂:轻度中毒者可单独给予阿托品,以拮抗乙酰胆碱对副交感神经的作用。解除支气管痉挛,防止肺水肿和呼吸衰竭。中度或重度中毒者需要阿托品和胆碱酯酶复能剂(如解磷定、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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