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7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1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7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销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x年4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24K纯金项链10条,每条新项链对外零售价格3000元,旧项链作价1000元,从消费者手中收取新旧项链差价款2000元。该项“以旧换新”业务4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计算题:
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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