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圣经》中对农业、土地、公平价格和劳动的论述。
《圣经》是基督教的经典,由《旧约》和《新约》两部分组成。它对一些问题的阐述对以后的经济思想特别是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有很大的影响。
(1)《圣经》反映了以农业为根本的思想。如《旧约》的格言中提出,“贸易之利虽大,可以失之于俄顷之间,故不应对买田之事有疑惑”;“惟耕田之人所获为多。”重农思想,反映在古代思想家的著作之中,并且对近代的农业国家的经济思想有相当的影响。
(2)《圣经》视土地的家庭所有为社会力量与保持社会经济结构稳定的最重要的源泉。土地的外姓异化是被禁止的,只有全家同意时,土地才允许出卖。如果土地被迫出卖,血缘最近的亲属有购买的第一选择权。摩西法规定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土地继承权。
(3)任何形式的欺诈和不诚实都被上帝和法律所不允,包括伪衡、重息、滥价、囤积居奇皆等,并对违反者处以罪行。这意在价格的公允,是为公平价格。
(4)《圣经》十分强调人类劳动的尊严与价值。劳动被看作是带给人类生命的福祉之举。劳动的尊贵源于上帝代表人类利益所进行的劳动。辛劳被赋与荣誉,懒散受到谴责。
在阿奎那的理论中,( )占有重要的地位。阿奎那还对一系列( )进行了论述,其中包括消费的适可原则、生产上的二因素理论—劳动和徒弟、经济活动的干预主义、公平价格论、货币论、利息论、商业论等,都显示出其宗教伦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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