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一中学生因合伙盗窃于2010年3月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半。该中学生当年参加高考。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ZHA例》规定,有刑事犯罪行为的,要经过二年考察,方可决定是否能参加高考。但《未成年保护法》规定,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升学不受歧视。
问:该中学生能否参加当年的高考?为什么?
能。国家教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例》属部门教育规章,是教育法表现形式的第五个层级;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的《未成年保护法》则属教育单行法,是教 育法表现形式的第二个层级。依教育法效力的从属关系来看,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因而应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即该中学生可以参加当年的高考。
某省一中学生因合伙盗窃于2010年3月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半。该中学生当年参加高考。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ZHA例》规定,有刑事犯罪行为的,要经过二年考察,方可决定是否能参加高考。但《未成年保护法》规定,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未成年人升学不受歧视。
问:该中学生能否参加当年的高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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