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2010年12月31日应收甲公司账款的账面余额为65 400元,其中5 400元为累计未付的利息,票面年利率为9%。由于甲公司连年亏损,现金流量不足,不能偿付应于2010年12月31日前支付的应付账款。经协商,于2010年年末进行债务重组。乙公司同意将债务本金减至50 000;免去债务人所欠的全部利息;将年利率从9%降低至5%,并将债务到期日延至2012年12月31日,利息按年支付。乙公司已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8 000元的坏账准备。如果甲公司在2011年或2012年中实现盈利,则盈利当年的债务利率按10%计算。债务重组时预计甲公司在2011年实现盈利的概率是40%,在2012年实现盈利的概率是75%。最终在2011年年末甲公司未实现盈利,在2012年实现盈利。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