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试述申请从事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提交那些材料?
(一)设立船员服务机构的申请文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专职管理人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四)拟设立机构的人员组成、职责等情况的说明材料;
(五)船员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六)为国内沿海船舶提供配员的证明材料(仅适用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申请人);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专职管理人员的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原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海员外派管理规定》,海员外派机构与境外船东签订的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应当符合国内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海员外派机构及境外船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②包括外派船员的数量、素质要求,派出频率,培训责任,外派机构对船员违规行为的责任分担等;
③外派海员的工作、生活条件;
④协议期限和外派海员上下船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海员外派管理规定》,海员外派机构与境外船东签订的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应当符合国内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外派船员跟踪管理;
②突发事件处理;
③外派海员遣返;
④外派海员伤亡处理;
⑤特殊情况及争议处理,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船员条例,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督促()建立健全船员在船人身安全、健康和劳动安全保障制度。
Ⅰ.船员用人单位;
Ⅱ.船东;
Ⅲ.船舶使用者;
Ⅳ.船长。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