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期刊的审稿时限,国家规定为稿件寄出后()的答案

期刊的审稿时限,国家规定为稿件寄出后()天。

单选题
2021-12-26 01:50
A、10
B、20
C、30
D、40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期刊的稿件管理中的认真处理来稿。

感兴趣题目
《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大部分期刊收录年限为()至今,部分刊物回溯至1912年。
期刊论文是指发表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的科研论文,期刊论文要有特殊载体即学术期刊。
审稿题:审读短稿,按照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本题20分)所谓”出版”,是指编辑作品并向公众发行的活动。作为出版活动成果的出版物,都是经过物质生产才形成的,并以其承载的精神文化内容对社会起相应作用。在我国,任何出版物都必须由依法设立的出版单位出版。我国对出版单位、制作单位、印刷或复制单位、发行单位等出版物生产经营单位的设立实行登记注册制,以保证出版活动的有序、规范。实施出版活动必须守法。国家关于出版物的内容有一些很重要的规定,应该严格执行。例如,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选题,就不能出版;以未成年人为读者对象的作品中,如果含有恐怖、残酷的内容,要谨慎出版;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选题,必须经编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才能出版。国家还对出版物的标志有一系列规定,也应该遵照执行。例如,中国标准书号以ISRC为前缀,应该用于图书但是不能用于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则用于报纸、期刊,不能用于图书。为了保证出版物的质量,出版物的编辑工作要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员来完成。通过全国统一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者,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受聘担任编辑或一级校对等职务,通过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并办理注册手续后,可担任出版物的责任编辑。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凡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到岗前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按国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
编辑加工题:阅读分析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编辑加工。[2010年真题]  审稿是编辑工作的主要环节之一。不论稿件来原如何,出版单位都必须安排编辑对稿件进行审读并写出审稿意见。  初审的审稿意见一般由编辑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撰写,(助理编辑撰写的审稿意见必须由具备责任编辑资格的人员负责复核并签字认可)必须写得较详细并作出审稿结论。审稿结论一般有下列几种:  第一,如果是不符合出版要求的稿件,审稿结论应为“重写”。审稿意见中对此要非常明确地说明理由。  第二,如果是基本符合出版要求但尚有不足的稿件,审稿结论应为“退修”,既把稿件退还给作者进行修改。审稿意见中必须说明稿件存在的问题及要求进行修改的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  第三,如果是符合出版要求的稿件,审稿结论就是“接受出版。”对可出可不出的稿件,审稿结论应为“待定”。  初审的审稿意见经终审者和复审者审核通过后,编辑才可对稿件正式作出处理,就是要根据上述不同审稿结论,或把稿件退还作者,或把稿件退交作者修改,或通知作者稿件已经决定采用,或把稿件交总编室存档。  通过审稿后决定采用的稿件,有时还要进行编辑加工整理。稿件经过编辑加工整理后,应该达到“齐、清、定”这一最基本的要求。  所谓“齐”,是指稿件的各个部分齐全,不能有缺漏。具体包括:正文齐全,篇、章、节以至段落等完整无缺;如有图表,也不得遗缺;应该具备的辅文齐全;编辑校对流程记录齐全,以备查考,等等。  所谓“清”,是指稿面要清楚。具体包括:字跡清楚,不潦草;沟画清楚,没有模糊及线条交叉的地方,改动过多或线条过多之处要抄清;稿面上用铅笔标出的修改之处,如需采纳,要用色笔描清;在审稿或编辑加工整理过程中用铅笔临时写的批注意见也要用色笔描清;删除的文字要涂红;稿件各个组成部分次序分明……等等。  所谓“定”,是指所发的稿件必需是定稿。具体包括:稿件的体例和章节安排已确定;翻译的人名和地名等已经全稿统一,没有“一名多译”现象;数字、标点符号和剂量单位的使用符合规范,并且前后一致,等等。  责任编辑确认稿件已经达到“齐、清、定”后,还应报请复审者和终审者审定,才能将稿件正式发出。
66. 审稿题:审读短稿,按照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本题20分)出版物是指已经创作完成的作品。具体包括图书、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其中的前三种是以纸张为载体的连续出版物,而后三种都不以纸张为载体。出版物的生产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衡量出版物质量的好坏,首先看其能否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个出版单位只有不断提高出版物的整体质量,不断积累精品出版物,并拥有自己的风格、特点,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和长销精品,才能真正实现持续的健康发展。出版物的质量如何,很大程度上是由编辑工作决定的。编辑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包括选题策划、组稿、审稿、加工整理、印制发行等,都对出版物质量起着重要作用。而编辑工作的好坏与编辑人员的素质密切相关。这就要求编辑人员必须具备并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职业素质。从2002年起,我国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即凡在图书、非新闻性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内承担内容创作或装帧和版式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各类出版单位内承担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初级或中级职业资格,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初级资格是可以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入门”条件。凡取得初级资格者,可以受聘担任编辑职务。出版物的质量与合法、规范的出版活动密不可分。国家对出版物韵管理是多方面的,而对出版物内容、数量和质量的管理则是我国出版行政管理中产品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
编辑加工题:阅读分析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编辑加工。[2011年真题]  对于各种来源的稿件,首先要进行编辑加工整理。  编辑加工整理通常简称“编辑加工”“加工整理”或“加工”,是对稿件从各方面进行审核并作修改润饰和规划化处理的活动。  从本质上来说,审稿和编辑加工整理都要对稿件进行审查,都要对稿件的质量把关,但两者的职责、目的、要求和标准是有差异的。审稿的职责是要对稿件作出评价,目的是决定稿件的取舍,所以要着重从宏观上把握稿件的整体质量。编辑加工整理的职责是要提高已决定采用的稿件的质量,目的是使之在形式上符合出版标准,所以重点是从各个方面具体检查原稿,对之加以框正、修饰和润色,使其内容更完善,材料更准确,逻辑更严密,体例更严谨,语言文字更通达、规范。  编辑加工整理是审稿的继续,两者不能互相取代,但可合二为一、同时进行。编辑加工整理的对象必须是经过责任编辑初审决定采用的稿件。这是必须严格遵守的原则。  编辑加工整理的原则、步骤与方法及编辑加工整理的内容只是针对印刷型的图书而言的。期刊由于其特有的媒体特点,对于编辑加工整理工作还有一些较特殊的要求。  期刊的作者众多,呈现在期刊编辑面前的稿件往往有各种各样的格式。然而,一本期刊是一个整体,所戴作品的格式不能五花八门,必须相对地统一,这就需要编辑按照相应栏目的特点,对各篇稿件的格式进行调整,包括统一注释格式、统一标题格式、统一参考文献格式和统一相关项目格式。  期刊是不定期出版物,读者群相对固定。读者不仅关心刊物本身,而且还关注期刊出版单位的活动情况。编辑为了做好读者工作,必须多与读者沟通,介绍一些与所刊作品相关的情况。因此,序和跋成为期刊编辑的常用文体。为了吸引读者阅读某些作品或对作品作必要的交代,编辑有时还要撰写编者按或题前导引语。
76. 审稿题:审读短稿,按照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本题20分)长期以来我国的出版行政管理主要由各级经济主管部门负责实施。2001年国务院颁布、2016年修订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是有关出版工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行政法规。我国的出版行政管理制度围绕“法人准入、职业准入、岗位准入、市场准入"这四大准入制度体系而构建。国家规定,任何印刷品都必须由依法设立的出版单位出版。我国对出版单位、制作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发行单位等出版物生产经营单位的设立实行登记制,对擅自设立这些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行为,国家要予以处罚。 国家对出版从业人员的管理主要依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来实施。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新进入出版单位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到岗前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已经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在取得证书后6 个月内由所在出版单位统一申报职业资格登记。国家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包括对业务范围、重大选题备案、书号和刊号的管理。书号和刊号可以相互代替使用,禁止“一号多用”、买卖书号和刊号。对出版物的管理包括对出版物内容的管理以及图书质量的管理。图书质量包括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印制质量四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我国对出版单位的设立实行审批制,即设立出版单位必须经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设立的属于企业法人的出版单位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国家对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两个级别。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职业资格。获得中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请责任编辑注册。到岗1年内尚未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继续在出版单位工作。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应按主办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分为首次登记、续展登记和变更登记三种情况。 已获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应不断更新知识,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变更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2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包括接受不少于36小时的新闻出版总署当年规定内容的面授形式继续教育。 应试人员如果在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过程中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且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已经进行职业资格登记的人员,如果因违反出版法规而被追究行政责任,或1年内造成5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连续2年造成图书不合格,均将被取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前一种人员今后不得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并且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后两种人员在3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期满后可以重新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持有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如果参与买卖书号、刊号且情节严重,或者担任责任编辑的出版物出现内容质量、编校质量等方面违法问题且情节严重,或者连续2个年度考核未完成创利指标等,将被注销责任编辑证书。这类人员还可保留职业资格并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而在一定条件下也可担任责任编辑,3年之后可以重新申请责任编辑注册。
审稿题:审读短稿,按照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2015年真题]  所谓“出版”,是指编辑、复制作品。它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开展出版活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精神文化资源、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流通传播资源和市场资源。  这里所说的精神文化资源是指出版物内容的来源,即作者创作的作品。这是因为出版物具有纯粹精神产品的属性。无论是报纸、杂志、期刊等连续出版物,还是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非连续出版物,它们的使用价值都在于其所承载的精神文化内容,而不是物质载体。可见,离开了精神文化资源,出版活动就成了“无米之炊”。  出版活动是人们的社会活动。出版活动的一般过程由精神产品生产和物质产品生产这两个基本阶段构成,而在这些阶段中,人的劳动都是不可或缺的。所以,人力资源也在出版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出版业的人力资源富有特色,并不限于本行业的从业人员,还包括行业外的人员,如各类作者、特约审稿人员等。  精神文化产品要有一定的物质材料作为载体,否则就无法存在。为使精神文化内容与物质载体紧密结合,需要能源、厂房、印刷机和计算机等多种多样的设备。显然,出版活动离不开物质资源。  出版物生产出来后,一定要到达消费者手中,才能实现使用价值,满足他们的物质生活需求。为此,需要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流通组织工作,使出版物能够顺利地从印刷复制单位转移到消费者手中,并且这还要以消费者对相应的出版物具有实际需求为前提。否则,产品销售不了,出版活动也难以维持,更不可能持续发展。因此,流通传播资源和市场资源也是开展出版活动不能缺少的。  上述各种基本条件共同决定着出版活动能否进行,而出版活动能否取得良好成效,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力资源中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因此,国家通过实行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来对他们的素质和能力进行认定。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凡在出版行业就业的人员,必须在到岗两年内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举行的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者,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受聘担任编辑(或技术编辑、一级校对)职务,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者,可以在办理责任编辑注册手续后担任出版物的责任编辑。
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关于期刊的出版,说法正确的有()。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000册以下(含5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 甲出版社究竟应该支付给张强税前稿酬多少?请列出算式计算,以验证甲出版社的说法是否属实。
66. 审稿题:审读短稿,按照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本题20分)    出版物的两端,一端是作者,另一端是读者,他们之间虽然不乏个别的联系,但总体来说是缺乏沟通和联系的,编辑正好成了沟通两者关系的桥梁和纽带。编辑要牢固树立作者观念,要充分尊重作者从事创作的权利,尊重作者的劳动,注意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和修改权。当然,有时编辑也可以少量更改作者的学术观点。当与作者就稿件内容产生分歧时,编辑要区别情况予以妥善处理:如涉及重大政治问题,必须与作者交换意见,平等协商,争取达到统一;如是其他问题,应无条件地接受作者意见,不宜再多讲自己意见并与作者讨论。编辑为读者服务,实际上就是以人为本。读者的需求是出版物生产的前提,编辑没有引导读者的责任。为读者生产的出版物,其内容质量如何,很大程度上是由编辑工作决定的。编辑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包括选题策划、组稿、审稿、加工整理、印制发行等,都对出版物质量起着重要作用。而编辑工作的好坏又与编辑人员的素质密切相关。这就要求编辑人员必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职业素质。我国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准人。制度,即凡在图书、期刊、杂志、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内承担内容加工整理或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人员,在各类出版单位内承担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规定级别的职业资格,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初级资格是可以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入门”条件。凡取得初级资格的编辑人员,可以受聘担任编辑职务。编辑与作者、读者围绕出版物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构成一种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替代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做好编辑工作、提高出版物质量的关键之一。
相关题目
融电子写作、电子编辑、电子检索、阅读与电传网络于一体的电子期刊网络出版的兴起,加快了“无纸信息社会”的进程,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期刊出版模式。在信息技术发达的国家,阅读电子出版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随着我国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推进,电子出版也将逐渐取代传统的期刊出版方式,以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趋势。
这段话主要支持了这样一种论点,即(  )。
连续性出版物主要包括期刊、报纸和年度出版物。
报纸是以报道新闻及评论为主,出版周期比期刊更短,多为装订成册的连续性出版物。
正式出版的中文期刊目前均标注有两个刊号( )
百科全书、期刊是属于同一种出版形式的文献信息。
期刊的审稿时限,国家规定为稿件寄出后()天。
期刊出版增刊,应当得到批准并()。
近代意义上期刊(杂志),最早出现在1665年。这年出版的期刊有()
申请出版配报纸、期刊的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等材料。
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凡新进入出版单位担任社长、总编辑或主编(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无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者,应当在到任后的()内通过中级以上的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否则,不能继续担任出版单位的上述领导职务。
科技期刊一旦申请、批准,获得“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后,则以()作为识别标志。
期刊出版单位的权利包括()。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000册以下(含5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

法人设立的被视为出版单位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承担。
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新调入出版单位的在职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要在调人后的()内,通过规定级别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必须()才能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
某大学讲师拟到一家专业期刊社担任副主编,为达到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上岗条件,他应该()。
下面哪个数据库由Nature出版集团出版,是世界上最早的国际性科技期刊?()
与出版社不同的是,期刊社还有()。
期刊出版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