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该视同销售。
单位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进的货物用于下列项目的,均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有( )。
将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该视同销售。
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多选>下列视同销售货物的有( )。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
<多选>下列视同销售货物的有( )。多选>
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委托方对于尚未支付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甲礼花厂2017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
(1)委托乙厂加工一批焰火,甲厂提供原材料成本为37.5万元当月乙厂将加工完毕的焰火交付甲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
(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焰火60%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8万元,将其余的40%用于连续生产A型组合焰火;
(3)将生产的A型组合焰火的80%以分期收款方式对外销售,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6月28日收取货款的70%7月28日收取货款的30%当月货款尚未收到另将剩余的20%焰火赠送给客户。
(其他相关资料:焰火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判断业务(2)中用于销售的焰火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并说明理由,如果需要缴纳,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某卷烟厂通过自设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卷烟,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甲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业务
向农民购进玉米,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30万元,支付乙公司运费2万元,其中的10%用于本企业职工食堂。
2.委托加工业务
将本月购进玉米的50%运往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酒精,支付运费0.3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丙企业无同类酒精的销售价格。本月收回酒精,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白酒销售业务
注:甲企业与白酒销售公司为关联企业,税务机关核定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160元/斤。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4.其他业务
(1)甲企业本月会计账户“其他应付款一白酒包装物押金”贷方金额10.53万元,“营业外收入一逾期白酒包装物押金”贷方金额4.68万元。
(2)本月举办展销会,将自产白酒100斤用于广告促销活动;另特制100斤新品白酒赠送给来宾,该批白酒成本50000元,没有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该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抵扣。(白酒消费税税率20%,0.5元/斤,酒精消费税税率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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