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混床运行与监督有哪些?
1、运行人员每小时巡检设备运行情况一次,每两小时记录一次运行参数及水质分析结果,发先问题及时处理。
2、系统压差应小于350KPa、CC≤0.15μs/cm、SiO2≤15μg/L。
3、凝水温度不高于50℃,否则应停运高混,全开旁路。
4、严格控制高混失效终点,接近时应增加分析次数。
5、发现凝结器泄露或其他原因造成水质超标时应及时投运混床,并加强分析,汇报值长、车间主任。
6、混床长时间停运或检修后重新投运,应排除管道、混床空气。
7、混床投运应及时汇报水汽值班人员根据流量调好凝水加氨量。
8、当电动旁路蝶阀关闭状态失灵时,应立即操作手动旁路蝶阀,保证凝水畅通,确保机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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