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该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回升期间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计提的减值准备。
A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占B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30%。A公司所得税率为25%,A公司拟长期持有该投资,以前年度未计提减值准备。有关资料如下:
(1)2011年1月1日A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100万元。
(2)自2011年初开始,B公司由于所处行业生产技术发生重大变化,已失去竞争能力,B公司2011年发生净亏损1000万元,无其他权益变动,当年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
(3)2011年12月31日,此项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在市场上出售可得到价款1400万元,同时将发生直接处置费用10万元;如果继续持有,预计在持有期间和处置时形成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总额为13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协商用一项长期股权投资交换乙公司的库存商品。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2300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00万元,公允价值为2440万元;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1550万元,已提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公允价值为2340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率17%。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银行存款1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该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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