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顺序(水土保持设施的实施顺序的确定)。
1.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顺序安排,应遵照以下原则:为了有利于保证安全,降低造价,一般先治坡,后治沟;先支毛沟,后主干沟;先上游后下游。先易后难,投入少、见效快、收益大的措施先上。有的措施虽然投入较多、见效较慢,但对小流域设计中对实施顺序上相互影响的措施,应妥善安排。基本农田、退耕陡坡、造林种草三者的实施顺序需紧密配合,逐年交错进行。
2.大、中流域综合治理的实施顺序安排,应遵照以下原则:根据各个类型区水土流失特点和开发利用的效益,确定其实施顺序。一般对危害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区域,优先安排;另外投入少、见效快的措施优先安排。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优先安排。经过研究确定为重点治理区的,应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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