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物流成本的核算对象的种类。
物流成本的核算对象应根据物流成本计算的目的及企业物流活动的特点予以决定。一般来说,物流成本核算的对象有如下几种:
(1)以某种物流功能为对象。即根据需要,以包装、运输、储存等物流功能为对象进行计算。这种核算方式对于加强每个物流功能环节的管理,提高每个环节作业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2)以某一物流部门为对象,如仓库、运输队、装配车间等部门为对象进行计算。这种核算对加强责任中心管理,开展责任成本管理方法以及对于部门的绩效考核是十分有利的。
(3)以某一服务客户作为核算对象。这种核算方式对于加强客户服务管理、制定有竞争力且有盈利性的收费价格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对于物流服务企业来说,在为大客户提供物流服务时,应认真分别核算对各个大客户提供服务时所发生的实际成本。
(4)以某一产品为对象。这主要是指货主企业在进行物流成本核算时,以每种产品作为核算对象,计算为组织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所花费的物流成本。据此可进一步了解各产品的物流费用开支情况,以便进行重点管理。
(5)以企业生产的某一过程为对象,如以供应、生产、销售、退货等某过程为对象进行计算。它的主要任务,是从材料采购费及企管费中抽出供应物流费;从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以及企业管理费等账户中抽出生产物流费;从销售费用中抽出销售物流费。这样就可以得出物流费用的总额,可使企业经营者一目了然地概观各范围(领域)物流费用的全貌,并据此进行比较分析。
(6)以某一物流成本项目为对象。把一定时期的物流成本,从财务会计的计算项目中抽出,按照成本费用项目进行分类计算。它可以将企业的物流成本分为企业自家物流费、委托物流费和外企业代垫物流费等项目分别进行计算。其中,企业自家物流费包括按相应的分摊标准和方法计算的为组织物流活动而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燃料费、办公费、维护费、利息费、折旧费等;委托物流费包括企业为组织物流向外单位支付的包装费、保管费、装卸费等;外企业代垫物流费包括在组织原材料(商品)采购和商品销售过程中由外单位(企业)代垫的物流费用。
(7)以某一地区为对象,计算在该地区组织供应和销售所花费的物流成本,据此可进一步了解各地区的物流费用开支情况,以便进行重点管理。
(8)以某一物流设备和工具为对象,如以某一运输车辆为对象进行计算。
(9)以企业全部物流活动为对象进行计算,确定企业为组织物流活动所花费的全部物流成本支出。
( )货主企业物流成本以及物流企业物流成本是宏观意义上的物流成本,而社会物流成本是微观意义上的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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