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心脏病
甲亢性心脏病多见于甲状腺功能亢进反复发生未能适当治疗者。其诊断标准如下: (1)先有甲状腺功能亢进或者心脏表现与甲状腺功能亢进同时发生; (2)心脏表现:①严重心律失常、房颤多见;②心脏扩大;③心衰;④心绞痛或心肌梗死;⑤二尖瓣脱垂。 其中具备一项即可诊断,但必须排除其他心脏病,如高血压性心脏病、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等,且在甲状腺功能亢进控制后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心脏病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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