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1)选举权普遍性原则的含义。 (2)对选举权的正当限制外,没有其他限制。 (3)被羁押状态的人的选举权问题:并没有因为处于被羁押状态而停止所有人的选举权。己决犯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而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有选举权;未决犯中除被检察院和法院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其他被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人都有选举权,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 (4)华侨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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