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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