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就应收B公司账款80万元(未计提坏账准备)与B公司进行债务重组,B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10万元,另以一批商品抵偿债务。商品的成本为40万元,计税价格(公允价值)为5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和商品均已交给甲公司。则B公司在该债务重组中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其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内审时,对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1)2015年9月30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余额为15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40万元,因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双方进行债务重组。2015年10月10日,乙公司用一批产品抵偿债务,该批产品不含税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甲公司为取得该批产品支付途中运费和保险费2万元,甲公司将该批产品作为库存商品核算,甲公司没有另行向乙公司支付增值税。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借:库存商品95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坏账准备40贷:应收账款150银行存款2
(2)2015年4月25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丁公司货款2500万元转为对丁公司的出资。该应收款项系甲公司向丁公司销售产品形成,至2015年4月30日甲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800万元。经股东大会批准,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完成股权登记手续。债务转为资本后,甲公司持有丁公司20%的股权,对丁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重大影响。2015年4月30日,丁公司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含甲公司债权转增资本增加的价值),除一台设备(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公允价值为160万元)外,其他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均与账面价值相同。该设备自2015年5月起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2015年5月至12月,丁公司净亏损为100万元,除所发生的100万元亏损外,未发生其他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2015年12月31日,因对丁公司投资出现减值迹象,甲公司对该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为1750万元。甲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1700坏账准备800贷:应收账款2500借:投资收益20贷: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20
(3)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丙公司账款余额为20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40万元,因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双方进行债务重组,甲公司同意豁免丙公司债务100万元,剩余债务延期一年,但附有一条件,若丙公司在未来一年获利,则丙公司需另付甲公司50万元。估计丙公司在未来一年很可能获利。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借:应收账款一债务重组100其他应收款50坏账准备40营业外支出10贷:应收账款200
要求:根据资料(1)至(3),逐项判断甲公司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并编制更正有关会计差错的会计分录。(有关会计差错更正按当期差错处理,不要求编制结转损益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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