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0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货款为5000万元(含增值税额)。合同约定,乙公司应于2008年4月10日前支付上述货款。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乙公司到期不能偿付货款。经协商,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如下债务重组协议:乙公司以一批产品和一台设备偿还全部债务。乙公司用于偿债的产品成本为120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5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用于偿债的设备原价为50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80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对该笔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乙公司该项债务重组事项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为万元。
甲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算,2008年10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甲公司于2009年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00台(要求为2008年生产的A产品),每台1.52万元,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A产品13000台,单位成本1.4万元,2008年12月31日的市场销售价格是1.4万元/台,预计销售税费为0.1万元/台。
甲公司于2009年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了A产品10000台,每台的实际售价为1.52万元/台,甲公司于2009年3月1日销售A产品100台,市场销售价格为1.3万元/台,货款均已收到。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08年年初甲公司已为该批A产品计提跌价准备100万元。
要求: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甲公司2015年度有关资料如下:(1)2015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A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合同规定销售价格总额为2000万元,销售价款分5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甲公司在每次收款时向A公司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已于当日发往A公司,成本为150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1600万元。实际利率为7.93%。
(2)2015年2月15日,甲公司采用以旧换新方式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200万元。甲公司从B公司回收与所售商品相同的旧商品(非金银首饰),作价20万元,B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旧商品经加工可作为新产品的原材料使用。甲公司从B公司收取货款和增值税税款合计327.6万元。(3)2015年3月28日,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一批商品交换C公司一专利权(假定该专利权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条件)。甲公司该批商品于交换日的市场价格为200万元,成本为150万元;C公司该专利权的公允价值为220万元,C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补价14万元。同日,甲公司已将该批商品发往C公司,开具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到C公司支付的补价14万元。假定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4)2015年4月8日,甲公司收到D公司退回的一批商品,当日向D公司退回全部价款,并向承担运输的某物流公司支付运杂费2万元。该批商品是甲公司2015年3月10日发出销售的,成本为60万元,当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甲公司已收到全部价款。甲公司2015年3月销售该批商品时已确认收入,销货退回时已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5)甲公司欠E公司购货款400万元。经双方协商,E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生产的产品偿还债务。2015年5月28日,E公司采用自提方式取走该批商品,该产品的市场售价为300万元,成本为200万元。
(6)2015年8月6日,甲公司收到税务机关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680万元,其中480万元属于上一年度已缴纳增值税的退税款,200万元属于2015年第一季度已缴纳增值税的退税款。
(7)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实施A产品的促销活动,其主要内容是:客户每购买10万元以上(含10万)价款的A产品,可同时获取1万个(相当于价值1万元价款的商品)奖励积分,10万元以下的不能获取奖励积分,奖励积分的计算基础是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货款;该奖励积分可以在下一个月用于抵扣新购货的价款,但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税额;促销活动只在11月、12月两个月内进行,但客户11月、12月份获取的奖励积分可以继续在次年的1月份抵扣。甲公司2015年11月全部销售货款为(不含增值税,下同)1200万元,其中不能获取积分的单笔10万元以下销售货款210万元;2015年12月全部销售货款1500万元,其中不能获取积分的单笔10万元以下销售货款100万元,客户用上月积分抵扣价款的销售货款80万元。上述销售均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客户2015年12月31日累计积分将在次年1月份全部抵扣,销售货款已收存银行,A产品11月、12月的销售成本率分别为78%、76%。
要求:编制甲公司2015年度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5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00万元,该批商品的销售成本为26000万元,商品已发出,货款尚未收到,协议约定在10月31日之前有权退还该批商品。假定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退货率约为12%;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
(1)编制甲公司上述业务5月份的会计处理。
(2)如果2012年10月31日实际发生销售退货率为10%,编制退货时会计处理。
(3)如果2012年10月31日实际发生销售退货率为15%,编制退货时会计处理。
(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甲公司2015年11月8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取得收入12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7%)。甲公司发出商品后,按照正常情况已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1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该笔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未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16年1月12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本批货物被退回。甲公司于2016年2月28日完成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甲公司2×14年12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2×15年5月20日前将合同标的商品运抵乙公司并经验收,商品控制权转移给乙公司。甲公司该项合同中所售商品为库存W商品,2×14年12月30日,甲公司根据合同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确认了商品销售收入。W商品于2×15年5月10日发出并于5月15日运抵乙公司验收合格。对于甲公司2×14年W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恰当性判断,除考虑与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的符合性以外,还应考虑可能违背的会计基本假设是( )。
2009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月4且,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已知3月7日、8日、l4日和l5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
甲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除特别说明外,甲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3个月以内账龄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率为0。甲公司按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甲公司20×4年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5年3月20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4年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甲公司20×4年年度财务报告于20×5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20×5年1月1日~3月31日,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①1月1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20×4年10月4日从其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原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销售成本为185万元。该批商品的货款尚未收回。
②2月25日,甲公司办公楼因电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办公楼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③2月28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通知,丙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所欠甲公司货款250万元(含增值税额)全部不能偿还。甲公司在编制20×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已被告知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丙公司货款余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
④3月5日,甲公司在检查中发现,20×4年年度漏记某项固定资产折旧费用200万元,金额较大。甲公司在20×4年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已经扣除该项折旧费用。
⑤3月15日,甲公司董事会决定,以2400万元收购丁上市公司,并拥有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65%。
⑥3月25日,甲公司收到戊公司退回的20×4年12月8日从其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原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销售成本为95万元。该批商品的货款尚未结清。
要求: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其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内审时,对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1)2015年9月30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账款余额为15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40万元,因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双方进行债务重组。2015年10月10日,乙公司用一批产品抵偿债务,该批产品不含税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甲公司为取得该批产品支付途中运费和保险费2万元,甲公司将该批产品作为库存商品核算,甲公司没有另行向乙公司支付增值税。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借:库存商品95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坏账准备40贷:应收账款150银行存款2
(2)2015年4月25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丁公司货款2500万元转为对丁公司的出资。该应收款项系甲公司向丁公司销售产品形成,至2015年4月30日甲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800万元。经股东大会批准,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完成股权登记手续。债务转为资本后,甲公司持有丁公司20%的股权,对丁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重大影响。2015年4月30日,丁公司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含甲公司债权转增资本增加的价值),除一台设备(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公允价值为160万元)外,其他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均与账面价值相同。该设备自2015年5月起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2015年5月至12月,丁公司净亏损为100万元,除所发生的100万元亏损外,未发生其他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2015年12月31日,因对丁公司投资出现减值迹象,甲公司对该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为1750万元。甲公司对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1700坏账准备800贷:应收账款2500借:投资收益20贷: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20
(3)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丙公司账款余额为20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40万元,因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双方进行债务重组,甲公司同意豁免丙公司债务100万元,剩余债务延期一年,但附有一条件,若丙公司在未来一年获利,则丙公司需另付甲公司50万元。估计丙公司在未来一年很可能获利。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借:应收账款一债务重组100其他应收款50坏账准备40营业外支出10贷:应收账款200
要求:根据资料(1)至(3),逐项判断甲公司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简要说明理由,并编制更正有关会计差错的会计分录。(有关会计差错更正按当期差错处理,不要求编制结转损益的会计分录)
综合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所得税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公司和乙公司有关资料如下:(1)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应收乙公司账款账面余额为1014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1140万元。由于乙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偿付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支付甲公司的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于2015年1月2日进行债务重组,并于当日办妥相关手续。乙公司用于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如下:甲公司减免扣除上述资产抵偿债务后剩余债务的60%,其余债务延期2年,每年年末按年利率2%收取利息,利息于半年末计提年末收取;实际年利率为2%。债务到期日为2016年12月31日,重组过程中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任何款项。
(2)甲公司将债务重组中取得的上述对丙公司股票投资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5年6月30日其公允价值为795万元,2015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700万元(跌幅较大且非暂时性)。2016年1月10日,甲公司将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外出售,收到款项710万元存入银行。
(3)甲公司将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5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0。假定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净残值和摊销年限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4)2015年10月1日,甲公司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租赁期开始日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合同规定每季度租金为100万元,于每季度末收取。
(5)2015年12月31日,收到第一笔租金100万元,同日,上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6100万元。
(6)甲公司将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库存商品仍作为库存商品核算。假定:(1)除特殊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外其他税费的影响。(2)甲公司和乙公司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对外提供财务报告。
要求:(1)编制甲公司2015年1月2日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分录。
(2)编制乙公司2015年1月2日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5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月10日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关的会计分录。(4)计算甲公司2015年土地使用权摊销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15年10月1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2015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收取租金的会计分录。
(6)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编制甲公司2015年度与递延所得税有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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