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明清戏曲理论情节的“奇”政观。
(1)无论选取历史的还是现实的题材,明清戏曲论家们特别强调一个“奇”字。 (2)他们的主张奇与新、美相统一; (3)奇、新、美的统一必须建立在一个“真”字的基础上; (4)有的论者更深刻地揭示为“利”而创作,他家合一部分小评民的低级趣味,是“导淫”、“述怪”戏曲产生的重要根源,比较辨证地处理情节的离奇与真实的关系,是戏曲理论的极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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