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定,抵港船舶的含油污水,在符合排放标准的前提下()。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船长应负责()。
Ⅰ.驾驶船舶;
Ⅱ.检修船舶;
Ⅲ.管理船舶;
Ⅳ.控制船舶。
按照现行的《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的要求,油轮在特殊区域外排放机舱含油污水,应满足的条件包括现行《MARPOL73/78》附则Ⅰ规定,在特殊区域外,对于从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舱底污水的排放,应符合的条件包括()。
Ⅰ.船舶正在途中航行;
Ⅱ.油船距最近陆地12nmile以上;
Ⅲ.未经稀释的排出物的含油量不超过15ppm;
Ⅳ.船舶不在特殊区域之内。
根据《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要求,船舶出现下列哪些实际排油情况时应向最近的沿岸国报告()。
Ⅰ.船体损坏造成溢油;
Ⅱ.加装燃油时产生溢油;
Ⅲ.为保证船舶安全或海上救助目的所进行的排油;
Ⅳ.按照规定标准排放含油污水。
我国海商法规定,对()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引起或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承运人和船舶概不负责。
Ⅰ.承运人;Ⅱ.船长;Ⅲ.船员;Ⅳ.引航员。
我国规定,150总吨以上油轮排放机舱油污水时应符合的条件是()。
Ⅰ.在批准区域内排放;Ⅱ.含油量不大于15mg/L;Ⅲ.在航行中排放;Ⅳ.在退潮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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