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诉乙违约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裁判作出后,甲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中存在违法缺席判决的情形,遂裁定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甲依旧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时发现一审法院在重审时依旧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对此,二审法院的正确处理是:()
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向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
甲、乙、丙共同盗窃多次。一审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判处甲有期徒刑5年、乙有期徒刑3年、丙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甲不服,以处刑太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甲、乙、丙的处刑都偏轻,也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没有错误,但量刑不当,故决定改判:改判甲有期徒刑10年,改判乙有期徒刑7年,改判丙有期徒刑5年。二审判决宣告后,甲、乙、丙均表示不服。乙、丙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审理时不应当涉及到他们的问题,更不应当改变一审法院对他们的处刑,因为他们在一审判决宣告时,已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没有要求第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他们的问题。甲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对其改判比原判重的刑罚,违反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二审法院对甲改判比原判重的刑罚是否违反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甲、乙、丙共同盗窃多次。一审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判处甲有期徒刑5年、乙有期徒刑3年、丙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甲不服,以处刑太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甲、乙、丙的处刑都偏轻,也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没有错误,但量刑不当,故决定改判:改判甲有期徒刑10年,改判乙有期徒刑7年,改判丙有期徒刑5年。二审判决宣告后,甲、乙、丙均表示不服。乙、丙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审理时不应当涉及到他们的问题,更不应当改变一审法院对他们的处刑,因为他们在一审判决宣告时,已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没有要求第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他们的问题。甲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对其改判比原判重的刑罚,违反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问:(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在程序上有何问题?甲、乙、丙共同盗窃多次。一审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判处甲有期徒刑5年、乙有期徒刑3年、丙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甲不服,以处刑太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甲、乙、丙的处刑都偏轻,也直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没有错误,但量刑不当,故决定改判:改判甲有期徒刑10年,改判乙有期徒刑7年,改判丙有期徒刑5年。二审判决宣告后,甲、乙、丙均表示不服。乙、丙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审理时不应当涉及到他们的问题,更不应当改变一审法院对他们的处刑,因为他们在一审判决宣告时,已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没有要求第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他们的问题。甲不服的理由是:二审法院对其改判比原判重的刑罚,违反了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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