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需要对公司的销售收入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得知2015、2016、2017年销售收入的环比动态比率分别为110%、115%和95%。如果该公司将2015年作为基期,2017年作为分析期,则其定基动态比率为( )。
将2015年作为基期,2017年作为分析期,则定基动态比率=2017年销售收入/2015年销售收入=(2017年销售收入/2016年销售收入)×(2016年销售收入/2015年销售收入)=95%×115% =109.25%。
(知识点:财务分析的方法)【】
A公司2015年发生了2000万元广告费支出,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到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税前扣除。A公司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0万元。分析A公司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ABC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张明注册会计师对东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张明注册会计师于2014年初对东华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初步了解到,东华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形势、管理及组织架构与2012年度比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未发生重大重组行为,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东华公司2013年度及2012年度销售费用明细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资料二:张明注册会计师在对东华公司营业收入实施实质性程序时,抽查到以下销售业务:(1)确认对A公司销售收入计20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相关记录显示:销售给A公司的产品系东华公司生产的半成品,其成本为1200万元,东华公司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经收到货款;期末,A公司对其购进的上述半成品进行加工后又以2574万元的价格(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给东华公司,A公司已开具增值税发票且已收到货款,东华公司已作存货购进处理。(2)确认对B公司销售收入计20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1600万元。相关会计记录显示,根据协议规定,如果B公司在验收时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标准的,可以退货。根据东华公司的往年情况,该类型商品的退货率为25%。B公司已经将款项全部支付。(3)确认对C公司销售收入计300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相关会计记录显示: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销售给C公司该批产品所形成的债权直接冲抵东华公司所欠C公司原材料采购款;相关冲抵手续办妥后,东华公司已经向C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该批产品的成本为2500万元。资料三:.张明注册会计师在对东华公司2013年度利润表其他项目进行测试时,注意到以下事项:(1)东华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将生产用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原来的12年变更为15年,对此项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影响2013年度营业成本相应减少2000万元,对上述变更,东华公司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但指出该项变更已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并已在相关媒体进行了公告。(2)东华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与D公司签订合同,将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D公司,于同日向D公司开具发票并收到土地转让款3000万元;2014年1月4日,东华公司办妥产权过户手续,东华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确认其他业务收入3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200万元,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收入中。张明经询问东华公司总经理得知,该土地是东华公司2012年5月15日用1000万元购入,准备增值后转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12年12月31日,该土地公允价值12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该土地公允价值1500万元。(3)东华公司2008年初获得某高速公路20年收益权,于2013年12月31日以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自2014年1月1日起10年的收益权,东华公司于当日开具发票并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并据此确认投资收益2000万元。张明检查双方交易合同,发现公路收益权转让的10年间,相关的公路养护费、维修费均由对方承担,东华公司不承担。(4)东华公司于2012年度根据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对其担保责任计提了3000万元预计负债。2013年5月,经高级法院终审裁定,东华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总额为1000万元,东华公司据此冲减营业外支出2000万元。要求:(1)为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张明注册会计师对资料一进行分析后,指出需重点审计的销售费用明细项目。(2)在对主营业务收入实施实质性程序时,张明注册会计师拟实施分析程序,请列出对主营业务收入运用分析程序时用到的主要数据间关系。(3)针对资料二(1)至(3),请分别判断东华公司已经确认的销售收入是否正确。若不正确,请提出审计调整建议(编制审计调整分录时不考虑流转税附加及对所得税费用和利润分配的影响)。(4)对资料三(1)至(4)项,请分别判断是否需要提出审计处理建议?若需提出审计调整建议,请直接列示审计调整分录(编制审计调整分录时不考虑流转税附加以及损益结转,也不考虑对所得税费用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A公司有关增值税的处理都是正确的。A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有关事项及其会计处理如下:(1)2015年12月1日,A公司与W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W公司销售一批甲商品(非金银首饰),同时从W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甲商品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2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W公司另向A公司支付214万元。12月6日,A公司根据协议发出甲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214万元。该批甲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3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214贷:主营业务收入180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借:主营业务成本130贷:库存商品130
(2)2015年11月30日,A公司接受一项产品安装任务,安装期为4个月,合同总收入为100万元,至2015年年底已经预收款项50万元,实际发生成本28万元,估计还会发生成本42万元。2015年度,A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将100万元全部确认为劳务收入(对应科目为预收账款),并结转28万元的成本。
(3)2015年12月1日,A公司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销售价格为100万元,成本为8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该批商品对方已预付全部款项。C公司当天收到商品后,发现商品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立即根据合同的有关价格折让和退货的条款与A公司协商,要求A公司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折让,否则予以退货。至年底,双方尚未就此达成一致意见,A公司也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A公司认为款项已经收到,A公司于2015年年末确认了收入并结转了已售商品的成本。
(4)2015年12月1日,A公司与D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D公司销售生产线一条,总价款为250万元;A公司负责该生产线的安装调试工作,且安装调试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2月5日,A公司向D公司发出生产线;12月8日,D公司收到生产线并向A公司支付250万元货款;12月20日,A公司向D公司派出生产线安装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生产线的安装调试;至12月31日,该生产线尚未安装完工。A公司2015年未确认销售收入。
(5)2015年12月1日,A公司与E公司签订协议,向E公司销售一台大型设备,总价款为800万元。但是,A公司需要委托F企业来完成设备的一个主要部件的制造任务。根据A公司与F企业之间的协议,F企业生产该部件发生成本的110%即为A公司应支付给F企业的劳务款。12月25日,A公司本身负责的部件制造任务以及F企业负责的部件制造任务均已完成,并由A公司组装后将设备运往E公司。至2015年12月31日,E公司尚未向A公司支付有关货款。F企业相关的制造成本详细资料尚未交给A公司。A公司本身在该大型设备的制造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为500万元。A公司于2015年年末确认了收入,并按5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
(6)2015年12月15日,A公司采用托收承付方式向G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100万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20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该批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此时得知G公司在另一项交易中发生巨额损失,资金周转十分困难,已经拖欠其他公司的货款。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发出商品100贷:库存商品100借:应收账款一G公司34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200×17%)假定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相关税费。
要求:分析、判断A公司上述各事项中有关收入的确认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不正确,编制2015年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有关差错按当期差错处理)。
A公司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5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ABC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前,了解到A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由XYZ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ABC会计师事务所是否需要与XYZ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A公司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5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ABC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前,了解到A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由XYZ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需要沟通,沟通的内容有哪些?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