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0-3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的任务。
(1)为婴幼儿提供早期教育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亲子教育活动以促进婴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积极、主动地探索,多元、自然地游戏,培养身心健康的儿童。
(2)为父母等教养人提供多元的社会支持,向0-3岁婴幼儿教养人传播正确的育儿理念、育儿知识与育儿方法,改进教养人在照料、护理和教育婴幼儿方面的知识、态度、行为和能力。
(3)倡导社区对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关注,动员社区资源为婴幼儿及其家庭服务。
(4)了解并掌握一定区域内0--3岁婴幼儿的基本情况,为政府和社区制定相应的婴幼儿早期教育政策提供咨询和依据。
在0~3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的内容中,( )不属于保育的内容。
除了为0~3岁婴幼儿提供保育与教育外,婴幼儿保教机构的主要任务还包括( )。
《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德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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