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王某为中国某市政府的科级干部,2006年的答案

王某为中国某市政府的科级干部,2006年9月王某与甲国公民罗某结婚。根据甲国法律规定,与甲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可以获得甲国国籍,但必须先放弃其本国国籍,于是王某在甲国填写了申请表,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王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根据以上事实及我国《国籍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单选题
2023-03-05 12:34
A、王某现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王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C、王某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D、王某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考点】国籍的丧失【解析】《国籍法》第l4条规定:“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9条规定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l8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第l6条规定:“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王某仅是在甲国填写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而未向我国有关机关申请.不符合法定程序。另外,王某为某市科级干部,依《国籍法》第l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所以王某除非辞职,否则不能退出中国国籍,所以选择B项。

标签:
感兴趣题目
中国公民王某与甲国公民彼得于2013年结婚后定居甲国并在该国产下一子,取名彼得森。关于彼得森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几项是正确的?()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选项是正确的?()
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王某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2013年10月回国为父母购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王某为中国某市政府的科级干部,2006年9月王某与甲国公民罗某结婚。根据甲国法律规定,与甲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可以获得甲国国籍,但必须先放弃其本国国籍,于是王某在甲国填写了申请表,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王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根据以上事实及我国《国籍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5年在美国度假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生前在甲国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可以适用?
已知甲国是一个多法域的国家,甲国中东甲和西甲两个区域分别施行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中国公民张某经常居所在东甲区,同时在西甲区还有别墅一套,另外其在甲国和中国还有投资股权和存款若干。后张某因病在东甲区去世而未立遗嘱。其甲国妻子和中国的子女因继承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法院。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上述财产继承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中国公民李某(曾任某国有企业总经理)2004年携贪污的巨款逃往甲国。根据甲国法律,对李某贪污行为的最高量刑为15年。甲国与我国没有引渡条约。甲国表示,如果中国对李某被指控的犯罪有确凿的证据,并且做出对其量刑不超过15年的承诺,可以将其引渡给中国。根据我国引渡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甲国于1995发生叛乱并发展为内战,甲国政府无力消灭反政府武装,只好允许其继续存在。为保护本国在甲国的利益,国际上很多国家都承认该叛乱运动机关为交战团体。2000年开始该反政府武装开始筹建新国家时在其所控制的一些地区内,强行掠夺和占用了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造成极大损失。2006年,该反政府武装在原甲国领土上分裂成立了新国家乙,并得到国际社会和甲国政府的承认。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相关题目
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
甲乙两国签订了投资保护条约,内容包括给予乙国公司在甲国的投资优惠。次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又通过法律取消了给予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针对甲国的上述做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几项判断是正确的?()
甲国与乙国之间不存在有关引渡的国际条约,现甲国公民丙某在甲国犯罪,后偷渡到乙国,甲国要求引渡丙某,乙国拒绝,乙国不予引渡的理由不正确的是()
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引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2006年,联合国驻甲国的某机构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由于甲国交付延期,双方产生纠纷。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联合国驻甲国(联合国会员国)的某机构于2010年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批办公设备。后双方产生纠纷。依有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国某航空公司的一民航飞机从中国出发,经停甲国后,在乙国上空发生空难,该甲国航空公司在中国有代表机构。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的诉讼管辖和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中国籍未成年人王丽随父赴甲国读书。其父在甲国为王丽购买住房后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王某监护王丽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王丽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中国公民王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6年获甲国批准。2007年5月王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王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国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王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王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甲国于1995发生叛乱并发展为内战,甲国政府无力消灭反政府武装,只好允许其继续存在。为保护本国在甲国的利益,国际上很多国家都承认该叛乱运动机关为交战团体。2000年开始该反政府武装开始筹建新国家时在其所控制的一些地区内,强行掠夺和占用了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造成极大损失。2006年,该反政府武装在原甲国领土上分裂成立了新国家乙,并得到国际社会和甲国政府的承认。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国与乙国为邻国,向来友好,彼此间缔结了若干双边条约涉及边界的划定、互助同盟等方面。后来,甲国由于民族纷争,一分为三:丙国、丁国、戊国。乙国遂单方终止了其与甲国缔结的一切双边条约,并致力于帮助原甲国领导人恢复政权,统一三国。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甲国、乙国和丙国都是1963年《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以下简称《东京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公民将在甲国登记的航空器劫持到乙国.致使飞机上的丙国公民受重伤,依据《东京公约》,下列哪些国家对此事有管辖权?()
甲乙两国政府均为《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投资争端公约》缔约国。甲国政府与乙国A公司签订了特许权协议,允许A公司在甲国从事石油开发,授权期限是10年。该协议还规定,如果发生争议,将提交ICSID解决。 A公司根据甲国法律在甲国设立了独资公司。该独资公司在成立5年后,甲国政府取消了给予A公司及其独资公司的石油开发特许权。 A公司在与甲国政府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对甲国政府向“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1CSID)提起了仲裁请求。对于上述纠纷,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投资争端公约》的规定,ICSlD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中国公民甲与B国公民乙在C国结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甲和乙结婚应当适用()。
甲国国籍法规定甲国采取双系血统主义,甲国公民玛丽和乙国公民马科思结婚,在乙国生小孩杰克,则杰克是否具有甲国国籍?()。
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2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两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甲国的A与乙国的B于1983年在乙国结婚。1985年夫妻二人移居丙国。1993年8月A向丙国法院起诉离婚。丙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原告国籍国法”。甲国法律则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乙国法律也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哪国法律是准据法?
甲国的汤姆与乙国的珍妮于1983年在乙国结婚。1985年夫妻二人移居丙国。1993年8月汤姆向丙国法院起诉离婚。丙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原告国籍国法”。甲国法律则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乙国法律也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哪国法律是准据法?()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