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
(1)、西塞罗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以人为前提,来解决人类理性、法与正义的关系。 (2)、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正义和非正义事物之间的界限。 (3)、西塞罗将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原理引申到罗马法律中,认为自然法是普遍存在的,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法则,它的作用远远超过人类领袖所制定的法律。 (4)、人类现行的法律与正义相符就是真正的法律,根本非正义的“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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