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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谎称乙的儿子将自己弟弟打伤,要求乙赔偿医疗费1000元,并威胁说,如不答应就在5日内将乙的儿子打伤,乙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给了甲1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单选题
2021-09-01 16:56
A、A、抢劫罪
B、B、敲诈勒索罪
C、C、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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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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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均于l987年10月1日出生,甲己经工作了,乙在初中读书。2005年8月7日,甲、乙合伙打伤了乙的同学丙,致使丙花去医疗费2万元。丙康复后,于2005年11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殴打乙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犯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
甲殴打乙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
甲、乙结婚多年,因甲沉迷于网络游戏,双方协议离婚,甲同意家庭的主要财产由乙取得。离婚后不久,乙发现甲曾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两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并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股民甲和乙分别持有同一家公司的股票。如果乙将自己的10000股转给甲,则此时甲持有该股票的份额是乙的3倍;如果甲将自己的1000股转给乙,则此时乙持有该股票的份额比甲多6倍。那么,甲乙二人共持有()股该公司股票。
股民甲和乙分别持有同一家公司的股票。如果乙将自己的10000股转给甲,则此时甲持有该股票的份额是乙的3倍;如果甲将自己的1000股转给乙,则此时乙持有该股票的份额比甲多6倍。那么,甲乙二人共持有( )股该公司股票。
甲殴打乙,乙受伤昏迷倒地,甲扬长而去,乙苏醒后,捡起石块,追上甲并将甲打伤。乙的行为属于:()
  甲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甲牵着该狗外出散步,狗将乙咬伤,乙花去医疗费人民币5OO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乙要求甲承担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丙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甲认领。乙也向丙提出上述赔偿请求。甲、丙二人均拒绝乙的请求。  问:(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理由是什么?  (3)甲和丙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15岁的甲将派出所长乙的儿子打成重伤,甲及其父母有权要求侦办该案的乙回避。
甲不慎丢失贵重首饰后,在媒体上发布悬赏广告,称“若有归还者,给付酬金1000元”。乙拾得首饰并归还给甲。几天舌,乙看到甲此前发布的悬赏广告,遂要求甲支付酬金1000元,甲拒绝。根据法律规定( )。
甲、乙婚后共生有三子一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乙建有四间房屋。甲、乙的三个儿子婚后每人各住一间,甲、乙夫妻住一间。其女儿婚后已搬到夫家居住。2004年和2005年,甲、乙先后去世,留下四间房屋及银行存款6万元人民币。在办理完父母的丧事后,甲、乙的三个儿子以“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出嫁的女儿无权分割父母的财产为由,始终、、不同意把父母的遗产分给妹妹。甲、乙的女儿可否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甲谎称邢某欠自己20万元货款未还,请乙帮忙"要帐"。乙信以为真,答应帮忙。二人遂强行劫持了邢某,驾车将其带至外地一宾馆捆绑起来,由乙看管。甲背着乙将邢某随身佩戴的手表、项链等贵重物品搜走,并两次给邢某的妻子打电话,勒索人民币20万元,称不给钱就杀人。邢某趁甲不再告诉乙,自己并不欠甲一分钱,请求乙将自己放走。乙不相信,要邢某老实点,还抽了邢某一巴掌。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甲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2)乙的行为应认定为何罪?(3)甲、乙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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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一富商,乙为甲之子,为谋得甲之财产,乙多方虐待甲,甲宣布断绝与乙的关系,并立下字据,剥夺乙的继承权。甲年老之后,乙幡然悔悟,对甲多尽孝道,甲原谅了乙的行为。对于乙的继承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甲有一块玉石,以1000元的价格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交付。丙听说甲有一块玉石要售出后,赶紧与甲联系,愿意出2000元购买,甲将玉石卖给丙,并实际交付给丙。乙闻讯遂要求甲赔偿损失,甲不允,乙遂以甲为被告诉之法院。法院该如何处理?(   )

甲谎称乙的儿子将自己弟弟打伤,要求乙赔偿医疗费1000元,并威胁说,如不答应就在5日内将乙的儿子打伤,乙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给了甲1000元。甲的行为构成()
甲殴打乙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
甲有一块玉石,以1000元的价格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没有交付。丙听说甲有一块玉石要售出后,赶紧与甲联系,愿意出2000元购买,甲将玉石卖给丙,并实际交付给丙。乙闻讯遂要求甲赔偿损失,甲不允,乙遂以甲为被告诉之法院。法院该如何处理

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

下列关于小丁的教育费,说法正确的是()。

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

甲的法定继承人是()。
何某,初中毕业后,就顶替父亲在厂里当学徒工,月收入1000元。17岁那年,何某在街上骑车逆行,将王某撞倒,造成王某颅骨骨折,共花去治疗费3000多元。后来,王某要求何某赔偿,何某以自己未成年为由,拒赔。王某又向何某的父母索赔,其父母认为儿子已参加工作,应由本人承担,也不赔。于是,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及其父母赔偿。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甲(女)与乙(男)1997结婚。结婚时,乙月工资3000元,甲月工资1000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甲每月1000元工资加上乙每月拿出的1500元为双方共同所有,双方的其他收入归各自所有。2003年,乙提出离婚,甲同意,但要求乙将其个人存款10万元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法院经过调查认为,甲乙的约定有失公平,因此做出判决,准予甲乙离婚,乙的存款10万元,由甲乙各分5万元。

夫妻财产约定只能针对()。

甲,60岁,早年丧妻,于1994年5月再婚,当时甲与前妻的儿子乙24岁,甲再婚后,乙搬到自己单位的宿舍独自生活。1997年5月,乙与丙结婚。1999年1月26日,乙因车祸死亡,得到赔偿金30000元,没有说明具体的项目,除去丧葬费1000元外,其余29000元由甲领取。此时,丙已有8个月身孕。2月10日,丙和甲达成一致,家中的房屋、电视机等财产留给胎儿,暂由甲保管。但对赔偿款及甲名下的存款、未领工资等未作处理。此后,丙取走了乙名下存款2000元,甲领取了乙名下工资等800元。同年3月,丙生下一女孩丁,现在丙母女与甲夫妇因都要多分遗产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现在的妻子在(),可以继承乙的财产。
2010年4月20日,甲因琐事与乙发生纠纷将其打伤,乙为治伤而花费医疗费3000元,但从未向甲追讨。2011年5月3日,乙向甲追讨该医疗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携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电视机置放在座椅旁。行驶中,由于一名儿童突然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另一名乘客乙的小提箱将甲彩电砸坏。甲要求乙赔偿,理由是乙未看好自己的东西。
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村民甲雇车将购买的一批化肥运回村里,在卸化肥时,乙恰好路过,见状,遂对甲说:"我来帮助你吧。"甲说:"不用了,我自己就行。"乙还是帮甲从车上将化肥背下。不料,乙不小心将腰扭伤,花去医疗费1万元。乙要求甲赔偿,甲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车肇事造成两行人甲、乙受伤,甲医疗费用7500元,乙医疗费用5000元。则A、车交强险对乙的赔款计算为()元。
甲某几年前与妻子乙某离婚,离婚时协议儿子丙某由妻子直接抚养,生活费、教育费则由甲某负担。丙某在与同学玩耍时将同学胳膊扭伤,经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药费等近万元。但乙某无力赔偿,同学的父母向丙某的父亲甲某要求赔偿,但甲某以丙某未与自己共同生活为由拒绝赔偿,甲某的理由成立吗?
甲生前立有遗嘱,在其死后,财产由儿子乙继承,但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之后,乙的孩子丙应当按照何种方式继承该笔遗产?()
甲生前立有遗嘱,在其死后,财产由儿子乙继承,但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之后,乙的孩子丙应当按照何种方式继承该笔遗产?( )
甲,17周岁,将派出所民警乙的儿子打致轻伤,乙侦办此案。甲及其父母有权要求乙回避。
年逾七旬的甲因向两个儿子乙、丙索要赡养费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甲生活相当困难,并且身患重疾急需医治,遂裁定乙、丙两人先分别给付甲生活费和医疗费5000元。该裁定作出后,乙表示不同意,人民法院告知乙此裁定乃终局裁定,不得上诉,只能立即执行。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判处乙、丙每人每月各负担甲生活费1000元。丙以自己下岗为由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为保障甲的生活不受影响,在案件审结前裁定乙、丙两人分别先给付800元。
甲男和乙女是夫妻,有一个6岁的女儿丙。2006年春节,丙收到压岁钱3000元。甲得到单位发放的节日补贴1500元,他将其中的1000元送给了丙。乙在国外的叔叔给她汇来500美元,附言说:“这是给你的,自己买件新衣吧”。但是乙并没有用来购买衣服,而是存入了银行。甲送给丙1000元,如果乙表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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