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袁世凯为独揽大权,颁布《组织约法会议组织令》,成立御用的工具“约法会议”,并炮制出一个所谓的《中华民国约法》,又称“袁氏约法”。
《新约法》,就是《中华民国约法》,是由《临时约法》增修而成的,形式上拼凑了西方国家的法律条款,实际上是确认了袁世凯的独裁统治,因而又称袁氏约法。于1914年4月29日完成三读程序,5月1日以大总统( )名义公布。( )
《中华民国鄂州约法》,简称《鄂州约法》,它是中华民国成立以后颁布的第一个有宪法性质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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