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市中心有一污染严重的工厂,占地3.2公顷,依据经市政府批准的该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厂应予搬迁,拟改为商业用地。厂方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的改建方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认为可行。然后,厂方依据初审方案找到丁一个投资方,并与其签订了出让协议。投资方未办理规划管理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在完成基础和地下一层结构工程时,受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理该工程?投资方应办理哪些审批手续?
1.违法建设,责令停工、罚款、补办手续。2.申请变更用地性质,到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立项,报送方案。3.到土地局办理土地有偿出让手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总体规划文本的内容包括()
(1)总则(2)城市性质(3)经济及社会发展目标(4)城市规模(5)市域城镇体系布局
(6)市区(中心城区)功能布局的调整与发展(7)历史城市的保护与发展(8)居住社区建设(9)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0)用地平衡表和道路一览表(11)近期建设(12)实施规划的措施
开发建设单位拟在某市城区边缘地段内建设商品住宅,其性质与总体规划相符。在做了初步测算后,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建设申请。该项目占地约26.2公顷,其内有部分待改造的平房及工厂等;基地北侧临城市次干道;西侧为城市外围的快速路(过境交通);东、南侧为已改造完成的住宅(楼房);北侧为规划风景区和已建成的度假别墅区。图中所示河流与水面已纳入市区雨水排放系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已给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部分规划条件(基地现状详见附图):
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
2.建筑限高、建筑后退及间距要求;
3.小区绿地配置要求;
4.公建配套设施要求;
5.市政设施及道路的配置要求;
6.地块内应保留的现状设施;
7.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请补充其他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开发建设单位拟在某市城区边缘地段内建设商品住宅,其性质与总体规划相符。在做了初步测算后,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建设申请。该项目占地约26.2公顷,其内有部分待改造的平房及工厂等;基地北侧临城市次干道;西侧为城市外围的快速路(过境交通);东、南侧为已改造完成的住宅(楼房);北侧为规划风景区和已建成的度假别墅区。图中所示河流与水面已纳入市区雨水排放系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已给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部分规划条件(基地现状详见附图):
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
2.建筑限高、建筑后退及间距要求;
3.小区绿地配置要求;
4.公建配套设施要求;
5.市政设施及道路的配置要求;
6.地块内应保留的现状设施;
7.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请补充其他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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