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2008年3月5日,A市B县烟草专卖局接的答案

2008年3月5日,A市B县烟草专卖局接待了甲、乙、丙三人。申请人甲,是B县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A市某有限责任公司L公司,乙为其负责人,L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准备增加业务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特向B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台资连锁超市M,丙为其负责人,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甲、乙、丙三人同时填报了B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的申请格式文本,并同时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若丙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均符合法定形式,B县烟草专卖局在应当作出()的决定。

单选题
2021-12-20 19:25
A、A、当场作出受理申请
B、B、3月10日作出受理申请
C、C、不受理
D、D、不予受理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A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2012年3月13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查获一起无证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案件,后依法没收走私卷烟232万支。甲省烟草拍卖行按程序对该批卷烟进行了公开拍卖,本省B市烟草公司竞拍成功。6月22日(星期五),A市烟草专卖局向有关机关申请签发准运证,提供了种类齐全、符合形式的申办材料,有权机关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为该批卷烟开具了一份有效期限为20天的准运证。
2012年5月,为全面加强辖区卷烟市场监管,丙市丁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制定了详细的月和周市场检查计划,并经过分管专卖工作的林副局长批准后,下发给稽查大队执行。其中5月第三周市场检查计划如下:丁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第三周市场检查计划工作安排:5月14—15日(星期一、二)检查陈某片区(A、B、C等村42户中的18户)。5月16—17日(星期三、四)检查吴某片区(E街道、F和G等村56户中的23户)。5月18日(星期五)检查董某片区(H、I、J等村53户中的21户)。5月16日,稽查一中队依据本中队的日检查计划对吴某片区进行检查时,接到一个举报电话,举报说在E街道内的“向阳食杂店”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卷烟销售行为,经检查,“向阳食杂店”确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执法人员在“向阳食杂店”内发现了120条带有乙市烟草公司激光喷码的K品牌卷烟,店主陈向阳称该批卷烟是自己在乙市市场收购并通过“四通货运站”运回店内销售的,涉案金额13200元。

2012年10月10日,甲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根据举报在零售户“名轩烟酒店”(店主张某,持有甲市A区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内查获一批违法卷烟,均无当地烟草公司激光喷码,其中X品牌卷烟60条,当地零售指导价210元/条;Y品牌卷烟320条,当地零售指导价400元/条。执法人员在该店内查获记载违法卷烟销售记录的账册一本,据账册记载,今年5月份以来,张某累计销售X品牌卷烟130条,销售金额27000元;销售Y品牌卷烟70条,销售金额28000元。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X品牌卷烟为真品卷烟,Y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另据调查,张某今年33岁,精神健康状况正常,其曾于2012年3月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Y品牌卷烟,被A区工商局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甲市烟草专卖局认为该案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指定专卖管理人员老王和该单位实习大学生小严(尚未获得执法资格)组成专案组,于10月12日提出了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10月19日,甲市烟草专卖局郝副局长作出了批准移送的决定,于当日将案件移送给了本局所在地的甲市B区公安局。B区公安局经审核后认为,该案不属于本机关管辖,遂于当日将此案退回甲市烟草专卖局。10月22日,甲市烟草专卖局将案件移送给甲市公安局,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抄送了甲市检察院。甲市公安局经审核后认为该案部分构成犯罪,遂将不构成犯罪部分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对构成犯罪部分予以立案调查。

2012年10月10日,甲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根据举报在零售户“名轩烟酒店”(店主张某,持有甲市A区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内查获一批违法卷烟,均无当地烟草公司激光喷码,其中X品牌卷烟60条,当地零售指导价210元/条;Y品牌卷烟320条,当地零售指导价400元/条。执法人员在该店内查获记载违法卷烟销售记录的账册一本,据账册记载,今年5月份以来,张某累计销售X品牌卷烟130条,销售金额27000元;销售Y品牌卷烟70条,销售金额28000元。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鉴定,X品牌卷烟为真品卷烟,Y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卷烟。另据调查,张某今年33岁,精神健康状况正常,其曾于2012年3月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Y品牌卷烟,被A区工商局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甲市烟草专卖局认为该案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指定专卖管理人员老王和该单位实习大学生小严(尚未获得执法资格)组成专案组,于10月12日提出了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10月19日,甲市烟草专卖局郝副局长作出了批准移送的决定,于当日将案件移送给了本局所在地的甲市B区公安局。B区公安局经审核后认为,该案不属于本机关管辖,遂于当日将此案退回甲市烟草专卖局。10月22日,甲市烟草专卖局将案件移送给甲市公安局,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抄送了甲市检察院。甲市公安局经审核后认为该案部分构成犯罪,遂将不构成犯罪部分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对构成犯罪部分予以立案调查。

王某准备在A市B县开一家“甄甄”超市,从事烟草零售,2012年1月10日,王某向B县烟草专卖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A市B县烟草专卖局经过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王某送达了许可证。
A县是国家已下达烟叶收购计划的产烟区,陈某系A县种烟大户。2007年6月5日,陈某向A县烟草专卖局(注:A县烟草公司未被取消县级法人资格)提出设立烟叶收购站(点)的申请。A县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步审查。次日,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了同意设立的意见,并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省烟草专卖局审批。省烟草专卖局对上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于6月20日指定经办人员小马分别打电话给陈某和A县烟草专卖局,告知二人省烟草专卖局已同意陈某在A县设立烟叶收购站(点),收购日期从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25日,省烟草专卖局将上述结果在对外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2012年5月5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委托省烟草拍卖行对一批罚没走私卷烟进行拍卖,乙省B市烟草公司竞拍成功,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拍卖成效确认书,为该批卷烟开具了1份从甲省A市到就省B市的准运证,有效期限自5月7日起至5月25日止,5月9日,A市烟草专卖局发现该份准运证记载数量错误,需要作废后重新开具。
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四类。
根据《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规定,需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烟草专卖品,应当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2012年5月,为全面加强辖区卷烟市场监管,丙市丁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制定了详细的月和
周市场检查计划,并经过分管专卖工作的林副局长批准后,下发给稽查大队执行。其中5月第三
周市场检查计划如下:
丁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第三周市场检查计划
工作安排:
5月14—15日(星期一、二)检查陈某片区(A、B、C等村42户中的18户)。
5月16—17日(星期三、四)检查吴某片区(E街道、F和G等村56户中的23户)。
5月18日(星期五)检查董某片区(H、I、J等村53户中的21户)。
5月16日,稽查一中队依据本中队的日检查计划对吴某片区进行检查时,接到一个举报电话,
举报说在E街道内的“向阳食杂店”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卷烟销售行为,经
检查,“向阳食杂店”确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执法人员在“向阳食杂店”内发现了120
条带有乙市烟草公司激光喷码的K品牌卷烟,店主陈向阳称该批卷烟是自己在乙市市场收购并通过“四通货运站”运回店内销售的,涉案金额13200元。

省中烟工业公司有一批卷烟纸要从公司总部(位于甲省A市)运往下属乙卷烟厂(位于甲省B市),同时须由业务人员携带150条品吸卷烟到B市烟草公司,2013年3月11日,甲省中烟工业公司指派工作人员小王到A市烟草专卖局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和个人携带证,证件管理人员依法为其开具了相关证件,有效期从3月11日—3月20日。3月12日,小王发现准运证记载的数量错误,遂向有权机关提出准运证作废申请。

省中烟工业公司有一批卷烟纸要从公司总部(位于甲省A市)运往下属乙卷烟厂(位于甲省B市),同时须由业务人员携带150条品吸卷烟到B市烟草公司,2013年3月11日,甲省中烟工业公司指派工作人员小王到A市烟草专卖局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和个人携带证,证件管理人员依法为其开具了相关证件,有效期从3月11日—3月20日。3月12日,小王发现准运证记载的数量错误,遂向有权机关提出准运证作废申请。
相关题目
()年2月12日,国家局印发了修订后的《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对省、市、县三级局的专卖内管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李某系A县一卷烟经营户,2006年7月19日,A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其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两种行为,A县烟草专卖局依据管辖的相关规定,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这属于行政处罚案件移送中的()。
()行政处罚案件接受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其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违反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
2011年4月4日,D烟厂小王向当地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后,将200件长城牌卷烟和300件华山牌卷烟随车运往E省F市烟草公司,在途中出了交通事故,有12件长城牌卷烟破损。4月6日,当该运烟车辆途经G市时,G市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老郑和小付依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运输的卷烟只有购销合同原件,没有准运证。小付因刚从其他岗位调入专卖执法岗位,尚未取得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其所出示的检查证是向本单位小李借的。小王认为小付在没有取得执法检查资格的情况下开展执法工作,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于是向G市烟草专卖局进行了举报投诉。
2012年5月5日,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委托省烟草拍卖行对一批罚没走私卷烟进行拍卖,乙省B市烟草公司竞拍成功。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为该批卷烟开具了1份从甲省A市到乙省B市的准运证,有效期限自5月7日起至5月25日止。5月9日,A市烟草专卖局发现该份准运证记载的数量错误,需要作废后重新开具。
甲省A市B县烟草营销部拟开展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于2011年3月1日向A市烟草专卖局提出了许可证办理申请。A市烟草专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当日决定受理,并经初步审查,提出办理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于3月20日报送甲省烟草专卖局审批。甲省烟草专卖局接到报批材料后,于3月25日作出了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向B县烟草营销部颁发了许可证正副本,核准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1年3月25日至2017年3月24日。

2010年5月20日,甲市烟草专卖局在监督检查全市行政许可工作时,发现如下情况:(1)甲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材料称:甲市A县卷烟零售户张某伪造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于2009年5月20日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甲市烟草专卖局经调查属实。
(2)经检查发现,甲市B县辖区内“多又好”超市,于2006年10月20日领取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5年。2010年5月20日,规划局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来函,规划在该超市所在地修建一个青少年活动中心,请B县烟草专卖局于三个月之内予以协助处理。
(3)在甲市C县检查过程中,接到C县零售户王某举报,称有一名男子使用了C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员小秦的专卖执法检查证,对旁边一家新开的烟店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收缴了罚款。检查组按照程序对举报信息进行了调查。经查,被冒用的检查证系稽查员小秦不慎遗失的,但小秦由于工作忙,一直没有补领。根据举报,公安机关抓获了冒用检查证的谢某,并当场收缴了谢某冒用的检查证。

2010年5月20日,甲市烟草专卖局在监督检查全市行政许可工作时,发现如下情况:(1)甲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材料称:甲市A县卷烟零售户张某伪造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于2009年5月20日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甲市烟草专卖局经调查属实。
(2)经检查发现,甲市B县辖区内“多又好”超市,于2006年10月20日领取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5年。2010年5月20日,规划局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来函,规划在该超市所在地修建一个青少年活动中心,请B县烟草专卖局于三个月之内予以协助处理。
(3)在甲市C县检查过程中,接到C县零售户王某举报,称有一名男子使用了C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员小秦的专卖执法检查证,对旁边一家新开的烟店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收缴了罚款。检查组按照程序对举报信息进行了调查。经查,被冒用的检查证系稽查员小秦不慎遗失的,但小秦由于工作忙,一直没有补领。根据举报,公安机关抓获了冒用检查证的谢某,并当场收缴了谢某冒用的检查证。

2012年5月,丙市烟草专卖局对所辖县级局许可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下列情况:(1)2012年2月,A县烟草专卖局准予了张某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申请。经查,张某在该县和平小区门前经营一家流动摊点,无固定经营场所,鉴于张某身患残疾,且为当地贫困户。A县局经会议集体决定,准予了张某的行政许可,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2年2月18日起至2015年2月18日止。(2)李某持有B县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2012年3月24日,B县烟草专卖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李某已病故,其家人仍继续经营至今。根据上述发现的情况,丙市烟草专卖局拟对所辖县级局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察,以便进一步提高全市许可证管理水平。
2008年3月5日,A市B县烟草专卖局接待了甲、乙、丙三人。申请人甲,是B县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A市某有限责任公司L公司,乙为其负责人,L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准备增加业务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特向B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台资连锁超市M,丙为其负责人,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甲、乙、丙三人同时填报了B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的申请格式文本,并同时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
2008年3月5日,A市B县烟草专卖局接待了甲、乙、丙三人。申请人甲,是B县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A市某有限责任公司L公司,乙为其负责人,L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准备增加业务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特向B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台资连锁超市M,丙为其负责人,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甲、乙、丙三人同时填报了B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的申请格式文本,并同时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查,申请人甲的各项条件均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而申请人甲曾因贩卖假烟和转租零售许可证于2003年11月被取消了其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B县烟草专卖局应当根据()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省中烟工业公司有一批卷烟纸要从公司总部(位于甲省A市)运往下属乙卷烟厂(位于甲省B市),同时须由业务人员携带150条品吸卷烟到B市烟草公司。2013年3月11日,甲省中烟工业公司指派工作人员小王到A市烟草专卖局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和个人携带证,证件管理人员依法为其开具了相关证件,有效期从3月11日—3月20日。3月12日,小王发现准运证记载的数量错误,遂向有权机关提出准运证作废申请。
2008年3月5日,A市B县烟草专卖局接待了甲、乙、丙三人。申请人甲,是B县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A市某有限责任公司L公司,乙为其负责人,L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准备增加业务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特向B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台资连锁超市M,丙为其负责人,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甲、乙、丙三人同时填报了B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的申请格式文本,并同时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若丙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均符合法定形式,B县烟草专卖局在应当作出()的决定。
下列运输行为,由省级烟草专卖局委托地(市)级烟草专卖局代签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是()。
向阳机械集团公司位于A省B市,拟从事新型烟草专用机械设备的生产经营,于2014年9月1日依法提出办证申请。经有权机关受理审查,符合办证条件,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4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19日。2015年3月1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某变更为李某,但未申请许可证变更。5月4日,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对该公司的许可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这一问题,立即对其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2015年7月,该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甲省A市赵县卷烟营销部持有的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9年4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2012年6月25日,赵县卷烟营销部向A市烟草专卖局提出延续申请,A市烟草专卖局当天予以受理。7月10日,A市烟草专卖局向甲省烟草专卖局提交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
烟草专卖局应当将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有关材料及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存根存档备查,保存期为5年。
2013年7月13日,A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在市场检查时,在该县李记商店查获摆卖的卷烟“长江”20条、“黄河”15条。经调查,该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于2013年5月3日到期,且被A县烟草专卖局收回、注销;现场查获的20条“长江”、15条“黄河”为真品卷烟,卷烟均非当地烟草公司销售打码。李记商店的负责人李某交代,自己曾于2013年2月19日卖给邻居王某真品卷烟10条“中华”、35条“双喜”用于办婚宴;2013年5月1日曾一次性卖给本县一经营户陈某真品卷烟“珠江”60条。经向王某、陈某进一步调查,确认李某所供属实。不属于零售业态分类信息收集的方法的是()。
2013年7月13日,A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在市场检查时,在该县李记商店查获摆卖的卷烟“长江”20条、“黄河”15条。经调查,该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于2013年5月3日到期,且被A县烟草专卖局收回、注销;现场查获的20条“长江”、15条“黄河”为真品卷烟,卷烟均非当地烟草公司销售打码。李记商店的负责人李某交代,自己曾于2013年2月19日卖给邻居王某真品卷烟10条“中华”、35条“双喜”用于办婚宴;2013年5月1日曾一次性卖给本县一经营户陈某真品卷烟“珠江”60条。经向王某、陈某进一步调查,确认李某所供属实。王某从李某处购进10条“中华”、35条“双喜”的行为属于()。
2013年6月3日(星期一),甲省中烟工业公司(位于甲省A市)根据购销合同,拟将800万支Y品牌卷烟运输到乙省B市烟草公司,指派工作人员小王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证件管理系统”向A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准运证,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关申办材料。A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证件管理员小罗审查后,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于是提出办理意见后报主管专卖工作的林副局长审批。6月5日,林副局长审批同意后,A市烟草专卖局为该批卷烟开具了一份有效期为20天的准运证,并批准甲省中烟工业公司本地制作该份准运证。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