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做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的罚款。
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的行为包括( )。
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Ⅱ.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Ⅲ.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Ⅳ.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 )。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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