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业主张某今年1月在某银行存款7800元,3月的一天,存折被盗,张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银行挂失。该行工作人员接到挂失电话后,经电脑查对确有该笔款项,并口头告知张存款未被冒领,第二天,张去银行,银行告知存款已被冒领。现公安机关尚未侦破此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有无责任?张能否要求银行赔偿?
分析:记名存折遗失、被盗后,储户挂失的,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银行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止付的登记手续,以免存款挂失后仍被冒领。银行未及时办理止付手续,是有过错的,应按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张某可向银行要求赔偿,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以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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