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某工程,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工期T(周)不得超过80周,也不应短于60周。
某施工单位决定参与该工程的投标。在基本确定技术方案后,为提高竞争能力,对其中某技术措施拟订了3个方案进行比选。方案一的费用为C1=100+4T;方案二的费用为C2=150+3T;方案三的费用为C3=250+2T。
这种技术措施的3个比选方案对施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均没有影响。各关键工作可压缩的时间及相应增加的费用见表4-39。
假定所有关键工作压缩后不改变关键线路。
令C1-C2,即100+4T=150+3T,解得T=50周。
当工期小于50周时,应采用方案一;当工期大于50周时,应采用方案二。
由于招标文件规定工期在60~80周之间,因此,应采用方案二。
再令C2=C3,即150+3T=250+2T,解得T=100周。当工期小于100周时,应采用方案二;
当工期大于100周时,应采用方案三。
因此,根据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施工单位应采用方案二的技术措施投标。
或:当T=60周,则C1=100+4×60=340万元
C2=150+3×60=330万元
C3=250+2×60=370万元
此时,方案二为最优方案。当T=80周,则C1=100+4×80=420万元
C2=150+3×80=390万元
C3=250+2×80=410万元
此时,方案二为最优方案。所以施工单位应采用方案二的技术措施投标。
某建设项目在监理招标的过程中,实施了监理实施程序,但是由于监理单位与项目业主、工程承包人的责权关系不明晰,导致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混乱。
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一般按照什么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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