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IMO港口国监督程序的规定,外国籍船舶应接受港口国授权的官员进行港口国监督检查,下列哪项不属于监督检查的程序()。
按照IMO港口国监督程序的规定,检查官在检查时发现下列哪些情况时,应进行详细检查()。
Ⅰ.船员不熟悉ISM规则的职责;
Ⅱ.船舶所持有的SMC、DOC或其他法定证书不适当;
Ⅲ.船舶处于不正常状态;
Ⅳ.存在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
PSC官员对船舶的详细检查中包括对船上的操作性要求的检查。根据IMO港口国监督程序的规定,对船舶的操作性要求包括()。
Ⅰ.应变部署表的配备及船员对应变职责的了解;
Ⅱ.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配备;
Ⅲ.防火控制图的配备;
Ⅳ.破损控制图的配备(客船)。
按照IMO港口国监督程序的规定,如果PSC官员根据总的印象和在船上的目测认为有“明显证据”,有权进行详细检查。下列哪些为“明显证据”()。
Ⅰ.船舶卫生状况极差;
Ⅱ.发现油轮未执行最近一次压载航行时的排油监控系统记录的证据;
Ⅲ.船上没有最新的防火控制图;
Ⅳ.发现主要船员与船上其他船员不能进行正常交流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的规定,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长、甲板部高级船员金额值班水手应当持有与其所服务的()和所担任的植物相符的有效适任证书。
①船舶航区;
②船舶种类;
③主机功率;
④船舶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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