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票在哪些方面有优先权?
(1)债权清算优先。在公司破产、解散、清理剩余财产和债权债务时,享有在普通股之先的财产分配权。 (2)领取股息优先。在支付普通股息以前,先按固定的股息率支付优先股股息。
当股份公司因解散或破产进行清算时,优先股票股东可优先于普通股票股东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但一般按优先股票的( )清偿。
根据优先股票股息在当年未能足额分派时,能否在以后年度补发分类,优先股票可以分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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