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艾滋病的诊断要点
1.HIV感染者:受检血清初筛试验,如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免疫酶法或间接免疫荧光试验等方面检查阳性,再经确证试验,如蛋白印迹法、固相放射免疫沉淀等方法复核确诊者。
2.艾滋病确诊病例
(1)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又具有下述任何一项者,可确诊为艾滋病患者。①近期(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发热达38℃1个月以上;②近期(3~6个月)体重减轻10%以上,且持续腹泻(每日3~5次)1个月以上;③卡氏肺囊虫肺炎(PCP);④卡波息肉瘤(KS);⑤明显的真菌或其他条件致病菌感染。
(2)若HIV抗体阳性者体重减轻、发热、腹泻症状接近上述第一项标准,且具有以下任何一项时,可为实验确诊艾滋病患者。①CD4+/CD8+淋巴细胞计数比值<1,CD4+细胞计数下降;②全身淋巴结肿大;③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占位性病变的症状和体征,出现痴呆、辨别能力丧失或运动神经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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