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以其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该银行对这家企业的房产()。
某企业在2007年3月20日以其机器设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银行审查评估后,向该企业发放贷款100万元,期限6个月,利率5‰。合同规定采用利随本清的计息方法。
为了降低贷款风险,银行需对企业所提供的抵押品进行财务分析。在分析中,银行应注意重点分析该批机器设备的()。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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