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托马斯•阿奎那的“艺术模仿自然即模仿上帝的创造”这个观点?
阿奎纳将自然看成是艺术家学习的榜样,是艺术家的老师;而上帝的心灵又是自然万物的源泉。这样,阿奎纳就将亚里士多德的摹仿说改造成了一种神学理论。艺术家模仿自然是为了学习神的“手艺”和“技巧”,这就好比是中国画论中所讲的“师法造化”一样。看来,哲学的唯心主义和艺术创作的本源并不矛盾,普洛丁的“美不在对称”而在于“太一”的观点,在于人的主观内心感知的观点,讲的是同样的道理。阿奎纳在《神名论>疏证》的4章8节讲道:“存在之物莫不源出于美和善,也就是源出于上帝,属于一个因果原则。故万事万物的存在,如在一个存有原则之中那样,沐浴在美和善之中。它们趋向美善,欲求美善,以美善为目的……万事万物,皆因美善而得其形,它们观望美善,仿佛观望一个范例因,而它们就以一个范例因作为尺度,来统辖它们的行为。”(陆扬《西方美学通史》中世纪文艺复兴卷P212,上海文艺1999)也就是说,源出于上帝的美善,就是万事万物的范例,故而也是艺术家的最终的范例。
我们看到,从柏拉图到普洛丁,到奥古斯丁,柏拉图主义者的哲学家和神学家都是排斥文艺的。但是,一旦阿奎纳将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相结合,文艺的存在显然也是由“神”和“上帝”决定的,因像阿伯拉所争取的那样,到了阿奎纳这里,文艺获得了稳固的生存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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