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国家继承对国家财产的法律效果。
这里的国家继承是指在国家继承日期依被继承国国内法的规定为该国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和利益。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财产继承问题上,因国家继承的情况和有关财产的性质及其所处的位置不同而适用不同的原则:
(1)在国家部分领土转移的情况下,国家财产的继承应由双方协议解决,如无协议则按“不动产随领土转移原则”处理;与被继承国有关的动产适用“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2)在附属领土独立的情况下,除适用(1)中所涉及的原则外,还应适用公平原则,即要按照附属国对被继承国财产所作的实际贡献的比例转属继承国。
(3)在国家合并情况下被继承国的国家财产全部转属继承国。
(4)分离或解体情况下,除另有协议外,应按照(2)中的原则处理。
(5)在国家解体时,位于被继承国领土以外的被继承国的国家不动产应转属其中一个继承国,但该继承国须对其他继承国作出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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