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2013年12月1日销售商品一批,售价为20000元,增值税为3400元,现金折扣的条件为:2/10,1/20,n/30。企业与12月8日收到了商品款,则应该确认的收人为( )元。
黄河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其有关资料如下:(1)产品、材料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2)按实际成本核算,逐笔结转销售成本。(3)2013年11月30日有关科目余额如下:(4)黄河公司2013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①12月1日,销售给甲公司一批产品,销售价格50000元,产品成本40000元。产品已经发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到。为了及早收回货款,双方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12月16日,黄河公司收到甲公司的货款。②12月5日,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400000元,增值税68000元。材料已经到达,并验收入库。企业开出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③12月15日,对外销售一批原材料,销售价格300000元,材料实际成本110000元。材料已经发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经收到,并存入银行。④12月25日,出售一台不需用办公设备,设备账面原价210000元,已提折旧34000元,已提减值准备为30000元,出售价格200000元。出售设备价款已经收到,并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增值税。⑤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00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00元。⑥摊销管理用无形资产1000元;计提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15000元。⑦本年度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为28550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8565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金额是()元。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08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3月2日,向B公司赊销某商品100件,每件标价200元,实际售价180元(售价中不含增值税额),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B公司。代垫B公司运杂费200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2)3月4日,销售给乙公司商品一批,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乙公司以一张期限为60天,面值为23400元的无息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该批商品成本为16000元。
(3)3月8日,收到B公司3月2日所购商品货款并存入银行。
(4)3月11日,A公司从甲公司购买原材料一批,价款20000元,按合同规定先预付40%购货款,其余货款验货后支付。
(5)3月20日,因急需资金,A公司将收到的乙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年贴现率为10%。
(6)3月21日,收到从甲公司购买的原材料,并验收入库,余款以银行存款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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