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一批商品,销售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0元.现金折扣为200元,确认的收入额为10000元。( )
某小型商贸企业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7000元、增值税额14790元;购进农民自产的农产品,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销售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70000元、增值税额28900元。
销售农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40000元;购进和销售货物支付运费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货物运输专用发票5份,总金额7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当月通过认证并在当月抵扣。2013年10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元。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其销售成本。2017年11月,该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1日,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格为8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6万元。实际成本为35万元。商品已发出,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结清全部款项。
(2)5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实际成本为800万元,为客户代垫运输费为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
(3)10日,向丁企业赊销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万元,实际成本为22万元。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18日,收到结算销售款项并存入银行。
(4)25日,收到丁企业退回本月10日购买的全部商品,同时向丁企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退回相关款项。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其销售成本。2017年11月,该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1日,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格为8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6万元。实际成本为35万元。商品已发出,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结清全部款项。
(2)5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实际成本为800万元,为客户代垫运输费为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
(3)10日,向丁企业赊销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万元,实际成本为22万元。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18日,收到结算销售款项并存入银行。
(4)25日,收到丁企业退回本月10日购买的全部商品,同时向丁企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退回相关款项。
某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销售商品为客户代垫运输费5万元,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该企业应确认的应收账款为()万元。
A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B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8000元。货到后B公司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3%的折让。B公司提出的销售折让要求符合原合同的约定,A公司同意并办妥了相关手续,假定发生销售折让时还未确认收入,则A公司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为()元。
计算分析题:
甲企业、乙企业和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有关甲企业应收账款业务的资料如下:(假定以下销售商品均无销售退回条件)
(1)2012年6月,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4万元,商品的成本为180万元。商品已发出,货款尚未收到。假定销售商品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该商品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2年11月,甲企业将应收乙企业的债权与丙企业的库存商品进行资产交换,换入丙企业的商品作为原材料,该批原材料的市价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另收到丙企业支付的补价58.5万元。(甲公司该笔应收账款未计提过坏账准备)
(2)2012年12月,甲企业急需流动资金周转遂决定将另一笔应收账款出售给A公司,双方协商该笔应收账款的成交价为110万元,并约定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收回时A公司不能向甲企业进行追偿。该笔应收账款系甲企业于2011年2月销售的一批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的库存商品产生,该笔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5万元。(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要求:编制甲企业与上述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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