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南京国民政府民法的主要内容。
南京国民政府民商事法律体系由民法典和其他单行民商法规组成。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继受和移植西方法律。这主要表现在民法立法原则方面:以西方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所有权社会化、契约自由修正、过失责任等原则为其民法的基本原则;以西方的自由、平等、博爱等精神,排斥中国传统的等级、身份等观念。
第二,保护财产私有权。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法对保护私有权作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首先,规定了所有权的概念。其次,规定了所有人的收益权。再次规定了对所有权的保护,即所有人对无权占有或侵夺其所有物者得请求返还之。
第三,确认永佃权、债权和典权,维护封建半封建剥削制度。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在继承传统永佃权制度的基础上,将永佃权界定为:支付佃租,永久在他人土地上无限期耕作或牧畜之权。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其民法赋予了债权人广泛的权利。其一,损害赔偿权。其二,迟延赔偿权。其三,替补赔偿权。
第四,维护封建性婚姻家庭制度。确认包办、强迫和变相买卖婚姻制度;维护封建性半封建性的家庭制度;确认封建宗法的继承制度。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