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集权民主制的基本特征?
①、仍然保留着代议民主制的普选制、议会制、内阁责任制等民主形式及其设施;
②、议会的权力已大大地削弱,传统的议会制已不复存在,行政集权民主制不是议会立法行政执行,而是行政执行自己制定的法律,议会只是授权或起通过认可的作用,不是议会监督行政而是行政监督议会;
③、行政权力大大加强,行政首脑成为权力的中心,传统的内阁责任制实际上已经成为总理或首相个人责任制,行政权力几乎已经管辖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政府“权力的容量”以及职能机构和官僚队伍已经达到空前庞大的程度。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