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前教育的目标是什么?
学前教育是全面启蒙奠定基础的教育。根据《教育法》中规定的教育目的和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发展需求以及社会发展的趋势,我国学前教育的目标在《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得以完整表述,即:"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具体来讲,我国学前教育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体育目标。体育目标旨在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技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2)智育目标。智育目标旨在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3)德育目标。德育目标旨在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4)美育目标。美育目标旨在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上述四个方面体现了我国学前教育培养人才的规格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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