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关于营业柜员的十个严禁。
一、严禁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柜员卡∕授权卡∕密码,或持有非本人操作员卡和密码;
二、严禁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柜员卡∕授权卡∕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
三、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四、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五、严禁办理本人业务和将非工作用包带入现金区;
六、严禁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支付密码器、保管银行卡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办理电话银行业务;
七、严禁输入密码时不进行物理遮挡;
八、严禁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
九、严禁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
十、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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