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作为审美的文学可以将丑作为描写对象?文学具有审美性,但是又常常把“丑”作为表现的对象。是否矛盾?为什么?
不矛盾。(1)文学活动是在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上展开的。文学从社会生活中寻找、发现和展示的,文学通过想象和虚构所建构、所追求的,正是由审美关系所规定的人生境况及其蕴含的意义和价值。审美是文学的内在规定,它能够使人获得精神上的特殊享受。
(2)肯定文学具有审美属性,并不是说它只能表现美的对象,不能写丑的东西;而是说文学是从审美关系上审视人生、把握生活的。文学作品是否具有审美价值,并不取决于它是否写了丑的东西,而是取决于能否从审美关系上去认识和表现这种对象。
(3)丑不可能成为美,但美与丑的斗争却能够使丑成为审美的对象;充分展示丑的本质,对丑的揭示都可能达到极高的审美价值;即使作品表现了丑暂时压倒美的情况,仍然能够唤起人们对美的追求与向往而取得审美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丑的东西能够也应该成为文学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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