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劳秀斯
17世纪荷兰政治思想家,是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学说的创始人,被后世尊为近代国际法理论的鼻祖。他汲取了古希腊和古罗马思想家自然主义自然法理论的精华,扬弃和摆脱了中世纪神学主义自然法的桎梏,开创了近代理性自然法(古典自然法)的先河。在国际法领域中他提出了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原则,这些原则对国家关系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对后来国际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主要政治学著作《战争与和平法》和《论海上自由》。
以()概念为核心,格劳秀斯改变了古代万民法的概念,阐释了近代国家法的概念,为近代西方国际政治学说奠定了基础。
( )政治思想是沟通古代希腊政治思想和近代西方政治思想的重要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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