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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杂费。

判断题
2022-02-2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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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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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中小学生的身份表述是: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中小学生的身份表述是: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
中国教育  政府已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使1.5亿学生和7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受益。西部地区如期完成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计划。国家提供资金支持了2.2万多所农村中小学改造危房、建设7000多所寄宿制学校,远程教育已覆盖36万所农村中小学,更多的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更加重视职业教育发展,2007年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分别达到2000万人和861万人。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规模达到1144万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继续加强。2007年开始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我们在实现教育公平上迈出了重大步伐。
义务教育法对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是如何规定的?
省义务教育条例对单位和个人招用应受义务教育和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是如何规定的?
义务教育是依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教育学)义务教育是一种强制性教育。(教育学)
国家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家庭都必须予以保证的,带有强制性的国民教育是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指国家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都必须予以保证的带有强制性的国民教育。
关于义务教育的收费问题目前,经过长期努力,我国绝大部分地方的义务教育都做到了免收学费,但其他如书费、杂费、住宿费、补课费、校服费、报刊费等收费项目却是名目繁多,给一些贫困家庭带来了非常沉重的负担。为此,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实施一些针对性的措施。广东省从2001年起,每年拨出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免收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预计将有77万学生从中收益,其中小学生47万,初中生30万。这项政策主要面向的对象是:省内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家庭的子女,免收标准为本地区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额杂费和当年教育部认定的教材的全额书本费。请用相关理论分析为什么政府要部分甚至全部承担受教育者义务教育阶段的费用。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中小学的身份表述是: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授受教育的()。
简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的意义。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可收杂费。( )
相关题目
义务教育是由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  )必须保证的国民教育。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中小学生的身份表述是: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 )
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对吗?
2005年起,对农村义务教育段家庭贫困的学生实施的“两免一补”的内容是免收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杂费。
国家对于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是如何收费的?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视觉障碍学生免收()。
国家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是国家法律规定和强制实行的,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的保障主体是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规定国家实施十年制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省义务教育条例对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
2006年,我国修订了实施了20年的《义务教育法》,以下为法条部分内容: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教育”、“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则“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适龄儿童和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也“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义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第六章第四十五条提到“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在第七章法律责任部分,规定对“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要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责令限期改正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根据你的经验和理解,利用教育学的相关原理,回答《义务教育法(修订)》(2006)强调的上述理念对我国基础教育发展以及国家的发展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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