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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怎样的情况下债权人会失去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吗?

问答题
2022-03-0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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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面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未经保证人同意,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修改。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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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保证人只在()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如果未在()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在怎样的情况下债权人会失去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吗?
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 )内提出。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 )内提出。
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份,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内提出。
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内提出。
要求违约方( )是合同法赋予债权人的一种权利,其目的是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债权人在违约的前提下,可以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
同一债务的甲乙两个保证人因未约定保证份额,故须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般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 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该权利称为( )。
2008年3月,甲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为2年,由王某和陈某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甲企业借款提供共同保证,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后甲企业经营业绩不佳,亏损严重。王某遂与陈某约定,以3:2的比例分担保证责任。 2009年6月,因甲企业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故乙银行要求王某与陈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某认为: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陈某则宣称自己没有财产,自认为自己与王某已有约定,只需承担40%的责任。 经查,陈某对自己的远亲林某还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借款债权,一直没有要求林某返还。 乙银行最后决定分别对王某、陈某和林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由王某和陈某承担连带责任,由林某代替陈某向自己偿还了10万元借款。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提出的乙银行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陈某提出自己对银行的保证责任只需承担40%的主张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乙银行请求法院判定林某代替陈某偿还10万元借款能否得到法律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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