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审理后,应如何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用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有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经过再审查清事实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改判;
(5)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过再审仍是这种情况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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